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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3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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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老龄工作方针,提供相关服务,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区县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开展老龄问题战略地位的宣传,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指导全市敬老爱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管理、指导市老年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9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0万元,占50.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万元,占49.47%;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1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万元,占29%;项目支出116.08万元,占71%;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7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82万元,增长25%。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36万元,下降2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万元,占94%;医疗卫生支出2.2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占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和开展学习活动产生的餐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和人员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万元,比2016年减少6.97万元,下降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公务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95.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存在一定的误差;二是中期评估不够完善;三是绩效监控做得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决算编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能力,规范细化绩效目标编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万元,比2016年减少6.97万元,下降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公务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95.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存在一定的误差;二是中期评估不够完善;三是绩效监控做得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决算编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能力,规范细化绩效目标编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
【四川省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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