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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3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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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于1997年8月正式成立,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城市土地经营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创模引领,“三模创建”成为眉山国土工作的靓丽名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模创建”决战年的工作部署,协调各方统筹推进了创建工作。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0.7196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6.52万亩,建设耕地保护示范区平台52个,实现耕地保护面积360万亩;巩固提升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成果,建成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典型34个,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受到省厅通报表彰。通过深化创建,构建了以耕地保护“六个平台”、节约集约用地“五大模式”、维护群众“四项权益”为主线的眉山模式,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在5月8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彰显了眉山国土资源管理的特色品牌。在省政府对市(州)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中,我市连续两年荣获第1名,我局已连续8年被省厅表彰为先进单位。 (二)强化用地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着力推动国土资源“服务大局、服务产业、服务民生”,按照“保重点、保当期、保落地”的原则全面保障了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强化对上汇报沟通,全力争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外指标,全年上报建设用地54个批次、2.33万亩,批回65个批次、3.3万亩,批回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34%,实现了8年来年均批回建设用地2万亩以上。加强用地保障服务,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建立特重大项目用地“专班服务”机制,落实专人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办理,按需保障了铂智汇、信利、中铁文旅、水郡未来城等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加强土地营销,土地出让取得重大突破。强化土地出让的规划和计划管控,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土地宣传推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土地出让工作。牵头开展土地推介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恳谈会,主动上门对接沟通,在当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吸引了一大批知名企业和大型企业入眉置地兴业,形成了良性有序的竞争态势。今年,全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73宗、9956.7亩,合同价款162.9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172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区出让土地17宗、1307.83亩,合同价款26.13亿元,入库收入18.07亿元。12月20日,市本级公开出让3宗、406.56亩商住用地,省内外29家知名房地产企业踊跃报名参与竞拍,出让价款计15.95亿元,2017(S)—2号地块出让楼面地价达3171.2元/平方米,创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楼面地价新高。 (四)扎实防灾治灾,实现连续9年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整合省地矿局915地质队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聚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特别是“6·24”茂县叠溪山体垮塌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66名专业技术人员,仅用30天时间即完成了眉山全域和194个新增隐患点、115个已治理隐患点的全方位排查。加快地质灾害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工程治理2处,完成避险搬迁安置495户、超年度目标任务90%。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明确6名局党委委员分区县包干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市、县部门联动会商制度,健全6级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动态巡查等制度措施,顺利实现了连续9年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 (五)深化涉土改革,不动产登记服务全省领先。稳步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管理制度改革,成功列入全省7个试点地区之一。加快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累计完成复垦2500亩。指导彭山区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全省交流。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化运行流程,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和“专用通道”,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集成服务”措施,全市累计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97177本、证明96272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预约上门”“专员专柜”办件机制,创新引进法律顾问、EMS、公证处等社会化服务模块,其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主要做法在10月28日《四川日报》专题报道。 (六)从紧从严整治,涉土环保扎实有效。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环保工作责任。有序开展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设立专班快速、有效推进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整改,14个矿权全部关停、拆除设备设施,植被生态恢复治理全面完成,高效办理交办事项12件,责令整改企业4家、立案处罚3家,对相关责任人约谈1人、问责3人。有序推进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检查、恢复治理和“散乱污”治理,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对牵头负责的粤(鲫)江河成立了河道巡护队进行动态巡查,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清理水域杂物5000余吨、清运沿岸垃圾410吨,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7户,加快治污项目建设和面源污染治理,沿河水质明显改善。 (七)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局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紧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四大重点”,以支部建设为核心、以机关党建活动为载体,建立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支部建设工作机制,制定了支部党建工作标准,推动了党的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2456”党风廉政系统性建设活动成果,组织开展“查问题、亮差距、增责任、提效能”等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征地拆迁、土地矿权出让、土地综合整治、人事财务、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营造了“廉洁尚礼、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迎接涉土环保督察、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顺利完成,征地拆迁、执法监察、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管理、扶贫攻坚等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包含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一个参照公务员执行事业单位眉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以及七个财政全额拨款补助的事业单位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眉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眉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眉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眉山市城区国土资源站在内的九个独立核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7177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1.67万元,占7.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54.31万元,占92.16%;其他收入202.36万元,占0.29%。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7348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71万元,占4.0%;项目支出70550.88万元,占96%;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882.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减少24103.67万元,下降23.6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39.71万元,下降20.5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6万元,占5.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72万元,占1.94%;城乡社区支出343.07万元,占7.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04.09万元,占83.70%;住房保障支出80.57万元,占1.6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为7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为4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决算数为34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决算为9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为60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项)决算为98.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项)决算为14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支出(项)决算为45.91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决算为130.0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50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0.5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97万元,占9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3.36%。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76万元,比2016年下降100%。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系统统征、拆迁、颁证、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地质灾害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23万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理,非因公务出行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来访等,具体内容包括:南充市来眉考察学习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来眉开展“三个模范”创建工作宣传报道、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总队来眉进行国土资源违法案查处及考察执法监察等工作的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需要来访人员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8501.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拆迁,被征地拆迁农民安置、养老保险购买,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0万元,比2016年减少252.62万元,下降70.8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1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档案专用房修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0个,涉及财政资金40840.7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还有待提高,未做到细化量化精准设置绩效指标、设立指标值全面反映产出、结果、成本、效益等绩效信息。二是虽然形成了绩效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但尚未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利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的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进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对项目阶段性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情况,相关指标是否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切合程度、偏离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对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城乡社区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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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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