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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三苏祠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15:58  三苏祠博物馆 [字号: ] 打印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三苏文化,文物征集保管,文物展览陈列,文物宣传研究展示,弘扬三苏文化和眉山历史文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文物、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法律法规,负责建设、维护、管理景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护景区内文化与自然遗产,负责制定景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景区内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景区内的各种经营活动,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清扫运转、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及养护、路灯及光彩亮化、市容市貌秩序、广告审批等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景区内社会治安和服务业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了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的组建、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2.全面上线运行“品东坡”文化旅游平台,启动APP建设。

3.继续推进了东坡宋城整体规划策划工作。

4.引进了三苏文化研究人才,加强三苏文化的研究和传承工作。

5.争取了三苏祠文物库房改造工程立项。

二、部门概况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本年收入合计146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41万元,占100%。

2017年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本年支出合计146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69万元,占56.24%;项目支出641.73万元,占43.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6.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5.59万元,下降63.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25.59万元,下降63.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7.8万元,占9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万元,占0.73%;医疗卫生支出4.13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9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13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国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相关发生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相关发生额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相关发生额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相比,与2016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641.7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本单位各部门的绩效分解工作不够细化;二是在重点项目工作方面探索创新力度不够,未能达到更高层次的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监控机制,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进度的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三是专业人员应在适应新的要求上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绩效目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化保护(项):指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文物保护支出经费。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日常运行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眉山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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