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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8-09-2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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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中共眉山市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协正确的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督促章程的实施;团结和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组织开展政治协商活动,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实施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积极参政议政;加强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部署和组织委员学习,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工作规律,推动政协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全国性的决议、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全省性的决议,指导区县政协委员会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真诚开展民主协商,始终把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重要抓手。一年来,市政协扎实贯彻市委关于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通过年度全会、季度常委会、每月主席会、日常对口协商会,就事关眉山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民生改善、百姓关注等重大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召开了35次协商座谈会,人数达400余人次,形成11期政协专报,提出52条综合性建议,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不少建议转化为决策。 2.用心开展民主监督,始终把助推美丽眉山建设视为己任。一是市生态文化监督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文化定位权”,先后对东坡大道绿化提质升级、彭山江口沉银遗址水下考古、北湖湿地规划和岷东新区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开展了生态文化专项视察和督导,形成3期专报。二是市项目监督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一票否决权”,全年现场监督太阳能电池生产、黑龙滩康养等78个项目,涉及投资金额1270多亿元。三是积极参与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四川期间,市政协圆满完成环保投诉暗访件6批共573件的跟踪督导任务,形成的有关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 3.真情助推眉山新跨越,始终把查问题补短板作为工作契入。一是建言助推中心工作。在主席会领导下,各专委会先后组织委员开展了10多次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有效助推了相关工作。二是关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省政协要求,对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深入调研,形成了“七大平台”的报告。三是助推全面创新改革。按照省委、市委和省政协“全创”工作要求,组织动员政协参加单位和区县政协联动参与,着力引导委员发挥主体优势,牵头、参与或助推221项创新工作。四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仁寿、洪雅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协“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活动要求,市政协“加挂”新增9个联系村,坚持“五抓”、“五帮”,实现“三个100%”参与,合计协调资金699万元,帮扶项目25个。五是做实做细走基层活动。结合省委、市委“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深入48个乡镇335个村,在宣讲十九大和市委治眉兴眉“135”总体布局的同时,指导脱贫攻坚,明晰乡村振兴战略。六是积极助推对外开放。全年,共接待各级政协同仁51批次,来宾1000余人次,其中副部级及以上17批次,省外来宾400余人次,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稿件上百篇,有效宣传了眉山。 二、部门概况 市政协机关共有11个委室,办公室内设科室15个,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政协书画院和市政协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协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133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0.84万元,占100%。
2017年市政协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149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5万元,占64%,项目支出540.28万元,占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6.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92万元,下降0.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92万元,下降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67万元,占9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5万元,占3.52%;医疗卫生支出27.58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31.52万元,占2.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9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5万元,项目支出540.28万元。 (1)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7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支出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6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3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81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62万元,下降1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6万元,下降15.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万元,减少33.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32万元,占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8.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专项视察、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监督活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举办会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3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来眉山视察、考察来宾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1000人次,共计支出4.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生态文化、精准脱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岷江水环境治理、特色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助推“全创”工作等调研视察。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26万元,下降33.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2.71万元,比2016年减少10.42万元,下降12.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9.16万元,其中货物类9.16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眉财行〔2015〕28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台式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未开展绩效自评。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协工资、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机关服务费开支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会议费开支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调研视察开支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其他商品和服务开支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指印刷费、维护费开支等。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物业管理费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的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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