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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11:22  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科技创新环境优化。制定出台了《眉山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眉府办函〔2017〕52号)、《眉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年)》(眉府办发〔2017〕36号)《眉山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方案》(眉府发〔2017〕26号)等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创新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科技创新平台夯实。重点支持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创新创业中心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面积30000平方米,新增孵化企业50家。新增金象科技孵化园等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青神县竹艺众创空间成功创建为省级众创空间。新增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彭山区创业孵化园、青神竹编星创天地、东坡泡菜星创天地、洪雅幺麻子藤椒星创天地、青神县“初恋果”星创天地成为在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眉山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区通过专家组考评,仁寿视高园区启动了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显著。有7项科技成果荣获省2016年度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项,三等奖5项;1项专利“核桃糕及其制备工艺(ZL201110149310.6)”荣获“四川专利奖”三等奖。1项专利“一种用于制造铁路货车制动产品的方法”专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在“3135”重点产业组织实施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总投资6.06亿元,预计项目执行期累计产值41.3亿元,累计利税3.07亿元。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预计达80%以上。认定登记技术交易额4828万元。

4、科技攻关核心竞争力凸显。全市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0项,其中省级项目42项,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660万元。实施重点研发项目56项,总投资3.46亿元,完成申请专利175件、开发新产品78个、制定标准17个。组织实施“中国泡菜现代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等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项,提升“东坡味道”产业核心竞争力。

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制订了《眉山市高新技术领军企业重点培育行动方案》,建立了名单达37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清单,重点培育。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增6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2家,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预计340.5亿,增速15.1%。

6、科技金融亮点凸显。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对接,一是在眉山(彭山)首届“双创”银企融资峰会上,金益玻璃、创能新能源公司等21家科技型企业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九鼎投资等7家银行及投融资机构“看对眼”,对接融资2.18亿元。二是我市推荐的四川鑫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创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科技型企业在四川天府股交中心新开板的科技金融板块上成功挂牌融资。三是组织召开全市科技型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15家银行、投融资机构和38家科技型企业积极对接,共达成9.8亿元资金贷款意向性协议。四是牵头完成第五届中国(绵阳)科博会成都平原经济区展区的轮值参展任务。我市14家企业带着28个科技项目、60样自主研发产品产品亮相科博会,充分展示眉山新形象,现场签约6个项目,投资总额达19亿元。五是组织10名海外专家,5个园区,7家企业召开眉山市2017中国西部海外高新技术人才洽谈会路演专场对接活动。

7、科技服务领域深化。一是实施“眉州天府英才工程”,与在眉8所高校签署《眉山市科技创新服务合作联盟战略协议》,充分发挥在眉高校院所的科技、教育、人才优势,加快科技研发及创新创业。二是新组建市级知识产权工作站11个,成为联系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三是新组建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眉山分中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眉山经开区工作站、省农村发展中心眉山分中心等3家科技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了眉山科技服务水平。四是完善科技专家库,新入库专家60余人。

8、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一是进一步提升6家省级、6家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水平和示范引领能力,着力培育了40家科技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全力推进“东坡味道”产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了“中国泡菜现代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等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项。三是强力推进农业高新园区工作,落实省级专项科技项目2个,即“眉山农高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泡菜加工中试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9、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年”工程成效显著。全年申请专利1730件,申请发明专利698件。开展执法检查9次,登记专利产品300余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10件,结案率100%。组织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18期,培训企业360多家,培训规模达1100人次。转化实施专利2000余件,实现产值100亿元。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2项,组织申报“2017年四川专利奖”5项。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科技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75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38万元,占99.8%;其他收入1.52万元,占0.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85.28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等相关费用增加、项目实施工作增加。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眉山市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76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14万元,占85.51%;项目支出111.37万元,占14.49%。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97.91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等相关费用增加、项目实施工作增加。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9.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26万元,增长26.7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6.39万元,增长14.37%。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77.46万元,占8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万元,占6.36%;医疗卫生支出19.03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21.75万元,占2.8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3.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8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1万元,占9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6.15%。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科技工作开展,开展科技项目检查、开展科技政策调研、扶贫、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57万元,下降46.4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9人次,共计支出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交流合作、工作对接调研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3万元,比2016年增加40.33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科技博览会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科技局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眉山市科技局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人员生育津贴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其他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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