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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10:59  原市档案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档案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拟定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市档案工作,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2.监督、指导全市档案业务工作、重大科技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检查。

3.依法接收、征集档案和资料;规范、科学保管和统计馆藏档案资料;做好库房“八防”工作,抢救馆藏重点档案、资料。依法对社会开放档案,对外提供档案利用,汇编档案史料;对馆藏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编制销毁清册。

4.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培训和信息安全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5.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中心工作。主动融入中心抓档案,市、县区档案局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精准扶贫、土地确权、环保督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及重大活动等档案工作,市局指导整理环保信访案卷253,参与完成了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市局积极做好“瓦屋山杯”中国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活动档案的收集、启明星铝业破产档案处置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2.强化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加大档案开放和提供利用的力度,依法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完善利用制度,增添便民措施,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不断满足群众的档案利用需求。全市共接待利用群众27738人次,查阅利用档案75540卷次,复印资料或出具证明139683份,90%用于解决民生问题。

3.加强民生档案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市扶贫移民局联合在丹棱县召开了全市扶贫档案工作现场会,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开展讨论交流,统一了标准,有序推动扶贫档案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社保、环保、国土、信访、土地确权等民生档案的业务指导,促进档案规范管理、有效利用。

4.深化“项目档案工作提升行动”。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培训《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培训,完成了178个项目档案的登记备案和5个竣工验收。全市联合督查52个重点建设项目,对16个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市档案局联合市发改委对市五馆一中心、岷黑快速通道等8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

5.统一使用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市7个综合档案馆和584个立档单位已部署使用,并依托系统对馆(室)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在16个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加快馆(室)藏存量档案数字化,统一档案电子数据格式,县区投入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596万元,建立目录数据146万条、全文数据1182万页。积极推进电子和纸质档案同步移交,市馆接收6.17GB工程电子档案进馆。有序开展市数字档案馆资源迁移上云工作,拟定了《数字档案馆等三个系统集约化迁移方案》并通过评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档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档案局本年收入合计38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67万元,占100%

 

 

 

    2017年眉山市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38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7万元,占86%;项目支出52.4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万元,增长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万元,增长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48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8.6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93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1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17年决算数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0.24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3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09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为零,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截止20171231日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3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及开展全市档案征集、抢救保护等工作时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2万元。2016年减少31.74万元,下降36.08%,主要是2016年人员不足部份用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85.6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资金预算上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标准或存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反映中共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眉山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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