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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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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广播新闻播映电视,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新闻、专题、文艺传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转播,广播电视媒体广告业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围绕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眉山市建区设市20周年座谈会精神,策划重点宣传、战役宣传,为全市社会经济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全市亮点工作,策划重点外宣,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提高在中央、省级广电媒体的重要时段、重要栏目播出稿件的质量和份量。 2、进一步推进“高清眉山 智慧广电”工作开展。 以《眉山市建设“高清眉山 智慧广电”专项改革方案》为依据,以转型升级为路径,深入推进广播电视高清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传输渠道、制播平台完成高清化改造,实现户户可看高清,广电行业跨越发展。 3、进一步做好媒体融合发展工作。 从全媒体视角入手, 以现场直播为突破口,突出做好融媒体技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升级扩容;以一次采集N次编辑为突破口,研发和推出适应不同终端传播形态和用户需求的全媒体新产品,尤其要做好微视频研发,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提升全媒体影响力。 4、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效能。 建立符合全媒体采、编、播和经营、管理的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着力研究产品创新、产业创业的制度设计,营造有利于鼓励员工在产品研发、产业拓展方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形成风清气正、品格向上、团结协作、工作高效的主动作为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二级单位1个,(眉山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本年收入合计33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2.8万元,占100%。
2017年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本年支出合计334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74万元,占28.36%;项目支出2394.52万元,占71.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2.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1108.26万元,增长48.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08.26万元,增长48.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54.36万元,占91.39%;教育支出4.2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3万元,占1.89%;医疗卫生支出23.4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占0.80%;农林水支出170万元,占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中: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9.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广播(项)支出决算为10万,完成预算的100%; 电视(项)支出决算为2674.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新闻影视支出(项)决算数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中: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共84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03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03万元。主要用于记者外出采访、录制节目拍摄专题片和其他办公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2.82万元,下降32.1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54人,共计支出2.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与央视、四川电视台、区县电视台及其他地市州电视台的合作采访如眉山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省两会报道、张献忠沉银、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眉山产业发展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6万元,下降20.3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拍摄、录制等设备及办公设备的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0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工作方面完成度不足,二是工作制度执行创新方面有待提高,三是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力度,二是完善单位制度加强执行力度和创新能力。三是着重人才培养。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眉山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资金执行规范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执行管理力度,本部门对“村村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服务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指举办成人广播电视教育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中: 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基本支出。 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的支出。 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中: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疑缴费(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四川省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汇总).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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