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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10:27  市三产办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第三产业专项规划;负责全市第三产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监测第三产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研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制定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管理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的规划、策划、包装、筛选、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大项目跟踪、推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执行落实,做好重大项目的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服务业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服务业品牌建设;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人才发展战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人才培育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三产稳步增长。

2017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400亿大关,实现467.91亿元,增长9.5%,增速比2016年提升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9位。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9.54%,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6.6%,比上年再度提高35.1个百分点。

2.三产行业指标持续增长。

2017,公路运输总周转量548908万吨公里,增长7.5%,超过全省平均1.16个百分点;保费收入59.98亿元,增长25.6%;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961.14亿元,增长17.4%,贷款余额864.31亿元,增15.7%;邮政业务总量9.92亿元,增长69.7%;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11.3%;电信业务总量增长30.2%。地方公共财政八项支出增长3.1%;商品房销售面积408.76万平方米,增长1.7%,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20.2%;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15.3%

3.特色明显,亮点纷呈。

一是项目投资稳步增长。全市实现第三产业投资752.73亿元,增长7.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0.84亿元的67.8%

二是社会消费稳步增长。举办了首届樱花节、“东坡味道”走进北京(门头沟)、第九届中国泡菜博览会、第八届(眉山)东坡文化节暨首届四川音乐周、“天府眉山·美好生活”品东坡等大型商贸会节活动,开展了市内一系列商贸促销活动,有效繁荣了城乡市场,促进了消费。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6.93亿元,增长11.2%

三是旅游经济保持活跃。全市旅游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出“东坡文化·东坡味道”等精品旅游线路5条,发布旅游优惠政策13项,首次在央视播出眉山旅游广告片,开展了杀年猪乡村民俗文化体验游等系列活动,完成旅游项目投资85.6亿元;全年接待游客4356.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56.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3% 20.9%;实现农村居民向三产经营者或从业者转变2.63万人。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运行监测科、项目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人员控制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2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4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61万元,占100%;。

2017年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5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9万元,占68.98%;项目支出77.88万元,占31.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19万元。与2016182.6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54万元,增长30.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42万元,增长2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02万元,占9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占5.2%;医疗卫生支出5.13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7年决算数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内江市商务局等兄弟市州来眉学习考察。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下降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用于编制及实施全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规划相关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指用于编制及实施全市社会事业规划相关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产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市政府三产办2017年决算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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