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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8-09-2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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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技术维护,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方正公文交换系统(眉山)、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眉山)、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眉山)设备技术维护,负责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设备技术维护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强力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统筹整合,严格市级各单位和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立项、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2017年,对20余个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评审,确保了市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整合利用。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建立了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牵头和责任部门。围绕业务开展、事项认领、审核通过、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建立了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有效促进了平台建设工作迅速推进。 2.积极拓展外网承载能力。不断强化电子政务外网资源、接入、维护和监控管理,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帐,及时发现并处置出现的问题,不断拓展政务外网网络覆盖面,在市、县、乡政府部门全接入的基础上,向党群部门和村组延伸。同时,积极推进市级政务部门共享交换平台网络接入工作,强力推进业务应用。 3.有效推进网站建设管理。突出热点实时互动,畅通群众交流渠道,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先后邀请市安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 “在线访谈”栏目,与群众实时互动沟通,2017年共举办了6期。通过互动沟通,有效畅通和拓宽了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及权益维护,很多矛盾和问题得以顺利化解,受到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每天对全市各个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汇总,汇总情况体现在每季度印发的《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上。通过督查通报,有效解决了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周期长等问题,成效非常显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网站群基础功能和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2017年眉山市政府网站再次获得中国信促网组织评测的政府网站先进行列,名列地市级第7名。 二、部门概况 根据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眉市编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由市政府直属、市政府办公室代管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名称由“眉山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变更为“眉山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内设机构整合设置为3个,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本年收入合计97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96万元,占60.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91万元,占39.42%。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00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0万元,占44.88%;项目支出551.54万元,占55.12%。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0.9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7.77万元,增长80.95%。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4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60万元,增长11.14%。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71万元,占9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万元,占5.43%;医疗卫生支出11.98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占2.3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7.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金由市社保局统一发放,故此项支出为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9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1名职工于2017年9月退休,全年职业年金缴纳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均为零。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全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2016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不再保有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零。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年无公务接待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5.9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为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8万元,比2016年增加0.94万元,增长1.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技术维护,省政府办公厅方正公文交换系统(眉山)运行维护、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眉山)维护、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眉山)设备技术维护,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设备技术维护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2017年度未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开展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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