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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09:33  市机关服务中心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培训、指导会议中心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会议服务工作。

3.负责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4.负责食堂、周转房的服务工作。

5.负责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旭光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和安保工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食堂管理。加强了食堂食材采购、制作、贮存等的管理,丰富饭菜品种,不断提升食堂工作质量,满意率达到100%。

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坚持每天对水电气进行检查、维护、记录、分析,确保电梯、中央空调、高低配电设备等确保了安全正常运行,满意率达到100%。

3.会议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100%。

4.绿化养护管理。完成市政中心和投资促进大厦绿化的日常养护,确保四季常青、鲜花盛开,满意率达到100%。

5.卫生保洁管理。坚持卫生标准,坚持循环保洁,坚持每日检查制度,满意率达到100%。

6.安全保卫管理。完成了管理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无较大安全责任事件发生,满意率达到100%。

7.交流干部周转房和小食堂管理。推进周转房建设,精心、精细做好周转房和小食堂管理,为领导提供放心、舒心、周到的服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均为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98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8.09万元,占90.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22万元,占9.99%

1:本年收入结构

2017年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9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6万元,占21.34%;项目支出2348.94万元,占78.66%

2:本年支出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6.31万元。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1%。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2.53万元,占96.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8万元,占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4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占0.9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4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8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70万元,占9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6.75%。具体情况如下:

4:“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2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其他市州学习交流活动等。

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8.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5万元,因是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98万元。主要用于为集中办公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会议服务等工作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职工退休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职工退休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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