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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眉山市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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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主要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职能。共青团眉山市委由中共眉山市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眉山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青联、青企、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眉山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意见,对眉山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6.参与制定眉山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机构和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围绕改革攻坚,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团市委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坚持青年导向、基层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强“三性”、去“四化”、补“四缺”,全面推进共青团改革。二是围绕凝聚青年,深化青少年思想引领。广泛开展“眉山故事少年说”、“在灿烂的阳光下”、“眉山四新青年表扬大会”、“眉山市高校活力团支部评选”等主题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市青少年和在校大学生爱党、爱国、爱眉山的情怀。构建微博、微信、“青年之声”网络宣传体系,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传播正能量。三是围绕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与脱贫攻坚联系村洪雅县中山乡西庙村和花溪镇唐坝村签订“党建结对共建”行动倡议书,争取提供项目、资金支持,用于精准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和党员教育设备更新开展“新年心愿 青春微力量”大型暖冬公益活动。动员青联委员捐款,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实施助孤助残、基地设施完善、青少年活动室等项目。举办“绿色发展 健康成长”青少年夏令营,“五失”、留守、流动等特殊青少年免费参加。开展“快乐学校”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队赴眉关爱留守学生活动,迎来全国高校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成功举办眉山市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无息贷款。推荐4个创业项目参加第四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3个项目分获二三等奖。四是围绕当好桥梁,竭诚服务青年成长。圆满完成首届眉山樱花节、“瓦屋山杯”友城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第九届中国泡菜博览会、第八届东坡文化节暨首届四川音乐周等大型会节志愿服务工作,高水平、高标准选拔培训1300余名志愿者参与服务,获得了领导和来宾一致好评。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全市9个“童伴计划”试点正常运行,提供各类留守儿童服务。举办“樱花三月恋眉山”百名青年集体婚礼,被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网、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获得市民广泛好评。开展单身青年交友活动 2次,为100余名单身青年搭建交流平台。 二、部门概况 团市委内设办公室、组宣部、青年发展部、学少部4个中层机构,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团市委本年收入合计66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49万元,占100%。(如图所示) 2017年共青团眉山市委本年收入图 单位:万元
2017年团市委本年支出合计66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88万元,占30.49%;项目支出462.61万元,占69.51%。(如图所示) 2017年共青团眉山市委本年支出图 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5.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31万元,增长42.45%,主要原因是会节服务经费支出增长。(如图所示) 2016年和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对比图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市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98.31万元,增长42.45%。(如图所示) 2016年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对比图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52万元,占87.53%,主要用于保障团市委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本单位履行工作职能,保障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需要。医疗卫生支出7.04万元,占1.06%,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万元,占2.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54.21万元,占8.14%,主要用于会节志愿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占1.25%,主要用于按规定缴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如图所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如图所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图 单位: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保留公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接待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6人次,共计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达州团市委餐费1600元,接待川师大九三学社餐费19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来眉参观学习组织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眉山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2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11.88万元,减少39.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市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462.6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5分,存在的问题:对绩效目标开展动态监控管理还不够,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仅年底对标检查,未能全年动态监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绩效目标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全年常态化进行对标检查,每季度将各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知到各执行部门,并向党组汇报情况。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委无单独预决算支出下属部门,未自行组织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5.国有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大型会节志愿服务工作费用。 | ||||||||||||||||||||||||||||||||||||||||||||||||||||||||||||||||||||||||||||||||||
【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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