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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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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于2008年4月经市编办批复设立,既是市林业局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市公安局的序列机构,是武装性质的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 (截止10月底),全市共立刑事案件83件,破案68件,办理各类涉林行政案件254件。市局办理刑事案件3件,查处行政案件19件。全市共收缴木材178.1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33只/头/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93人次,罚款140.9万元。在今年中央环保督查专项整治和国家林业局三项检查工作中,全市森林公安共办理涉及熊猫国家公园和瓦屋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涉林案件共62件,其中刑事案件44起,移送起诉36起;行政案件18起,办结13起。 2.强化法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7年,我局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法治森林公安建设,下大力气开展信访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省亮点工作,在林业厅和公安厅组织召开的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作视频经验交流。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中层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督察科、政工科、警务保障科、刑侦治安大队。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森林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42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73万元,占100%;
2017年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42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占69%;项目支出129.73万元,占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7.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33.19万元,减少2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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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8.78万元,下降22%。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6.76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04万元,占2%,公共安全96.45万元,占23%,农林水290.48万元,占69%,无结余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区公共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7万元,占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城市越野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案件侦办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市州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局、雅安、乐山、泸州、资阳森林公安系统前来学习、考察人员用餐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75万元,下降8.67%。主要原因接待量较往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万元,比2016年减少5.45万元,下降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所需无人机、电脑、打印机、望远镜和执法记录仪以及卡口UPS一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8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尚需完善,未建立单位内部控制机构。二是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工作前瞻信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林业与执法监督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保障水平不高,经费保障没有纳入行政政法口,渠道不畅,保障水平低,二是部分装备使用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警用装备管理,科学配置办案所需装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为维护林区公共安全支出的办案费。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指按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办公费、邮电费等。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提升森林公安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购置警用装备费用。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开支的办案费用。 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区公共安全(项):指为维护林区公共安全开支产林区宣传、侦查办案费用。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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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四川省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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