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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09:1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全市能源的行业管理;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瞄准千亿目标抓产业。加快构建“4+4”制造产业体系,全市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310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86%

(二)着力补齐短板抓项目。全年,实施千禾味业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和食醋、金象赛瑞化工年产100万立方料三聚氰胺阻燃硬泡等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53个。

(三)实施分类培育抓企业。一是梯次培育一批优势企业。41户企业实现产值301亿元,实现税金7.5亿元。二是加快盘活一批存量企业。累计盘活闲置企业71户,涉及土地5586亩,厂房154万平方米。三是精准帮扶一批困难企业。制定一对一的脱困复产方案,先解困再稳增长、发挥效益。四是加快催生一批上市企业。积极引导优质企业创造条件,争取上市和挂牌。全年,全市新培育规上企业44户;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1户,10-30亿元企业6户,亿元企业突破380户。

(四)突出上档升级抓园区。2017年,工业集中度达到67%以上,建成2200亿园区、4100亿园区、150亿园区。

(五)加快创新驱动提质量。全年,全市完成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投入15.7亿元,完成市下目标的130%

(六)坚持绿色发展去产能。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水耗下降6%,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吉香居食品荣获工信部绿色工厂认证,实现全市绿色工厂培育零的突破。

(七)推动两化融合促发展。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城市。签订《三方共同推进大数据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申报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7户,四川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4家,国家试点成功申报数量稳居全省第二。中车(眉山)公司入选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八)立足降本增效强服务。一是创新服务方式。累计为30户重点企业办理78笔转贷,累计金额18.16亿元。设立6000万元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成眉山市重点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成功申报眉山市成为全省第一批中小微企业双创服务平台试点市。二是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88户重点企业享受留存电、直购电、富余电政策支持突破40亿千瓦时,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突破6亿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市经信系统主动跑部到省,尽最大努力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全年争取到位资金突破1亿元。

(九)强化作风建设促发展。一是突出抓好党建,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同时,行业安全管理、信访稳定、无线电管理、工青团妇等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眉山市无线电管理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收入为1985. 65万元,合计198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45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 5%,其他收入70万元,占3.5%

2017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9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29万元,占69.34%;项目支出595.56万元,占30.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6.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5.54万元,增长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8.28万元,下降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240.91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66万元,占4.5%;医疗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3.36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8.13万元,占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6.58万元,占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5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5万元。主要用于委内开展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2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缩减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眉调研、检查和其他市州来眉交流学习,以及区县经信部门工作汇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49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我委下属无线电管理处为纳入决算新增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04万元。较2016年增长28.98万元,增长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项目机构服务费及办公用品采购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17.1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动态监控不足,二是评价结果应用未充分发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的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的精细化。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工业增加值

7

投资

7

淘汰落后

6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无线电管理处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绩效动态监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7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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