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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16:33  原市粮食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粮食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含油)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省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依法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指导市内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原粮购销、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做好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管,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粮油产业化和民生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管粮,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粮食收购32.12万吨、

粮食销售132.26万吨。分别占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46%、200.39%。全市所有市级储备粮企业精细化管理面达到92%,超目标任务12个百分点。完成规范化仓容12万吨,占目标任务240%;罐容1.82万吨,占目标任务121.3%。已完成新建产后服务中心8个,占目标任务数的114%。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1556万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目标任务130万元的1097%。

2、承办国家粮食局“两个安全”暨粮食仓储工作会议。国家粮食局会议首次在眉山召开,并对眉山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简报》(第37期)以《加强管理改革创新眉山市全面落实“两个安全”工作》为标题,向全国粮食系统介绍眉山的做法。新海书记在《粮食工作简报》上作了重要签批,对全市粮食工作再次给予了肯定。

3、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四川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川粮安考核办〔2017〕9号),眉山市人民政府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二。

4、深入推进粮油供给侧改革。一是重点抓好2017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暨秋粮收购工作。二是争取政策性粮食销售促进了全市粮食经济发展,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强监管,粮食流通秩序良好。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专项检查、粮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军粮供应、应急保障、小包装粮专项检查,结合“东坡味道”粮油产品发展和“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市场秩序良好。

6、抓落实,系统安全稳定。一是扎实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培训。通过培训,系统干部职工“两个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为下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切实守住不发生严重坏粮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认真开展冬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全省粮食系统“大快严”集中行动等6个专项检查活动。三是粮食系统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修订完善眉山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预案、火灾事故、储粮化学药剂事故、设施设备事故、防洪应急预案等五个安全生产预案。四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确保了粮食系统和谐稳定。

7、以项目为抓手,仓储物流设施明显提升。一是新增低温库5.6万吨,总投资1512万元。二是3个智能粮库一期建设任务已完成,二期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方案正在抓紧制定。三是完成了一个总投资2400万2.5万吨收纳库项目建设。四是建成8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560万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粮食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主要包括:眉山市粮食局机关、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9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93万元,占67.9%;其他收入297.14万元,占32.1 %。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眉山市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87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41万元,占51.8%;项目支出419.88万元,占48.2%。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3.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78万元,增长6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粮油监测站收到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增加。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2.58万元,增长11.1%。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粮油物质储备支出502.25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3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9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7.17万元,占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 12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预算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1万元,占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公务用车共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粮食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实施全市粮安工程、托市收购稻谷监督检查、放心粮油项目检查、粮食行政执法、粮油库存检查、科学储粮、政策性粮食供应检查、向上争取项目、市粮库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64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全国粮食仓储工作会议在眉山召开及2017年各类检查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 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相关单位来眉检查、考核、专题研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8万元,比2016年减少18.07万元,下降2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购买办公电脑、粮油监测站实验室空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粮食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物管费收入、场地使用费收入、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指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眉山市粮食局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眉山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眉山市粮食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眉山市粮食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眉山市粮食局决算编制说明.doc
四川省眉山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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