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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16:47  市委老干部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委老干部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向上级报告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本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各区县及全市各单位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市管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健康休养、考察参观等活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省委老干部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眉山市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和川委办201622号文件为主线,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今年8月,为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眉山市委老干部局、眉山市文广新局联合举办眉山市离退休干部 “喜迎十九大·永远跟党走”文艺展演活动。今年9月,由眉山市委老干部局、眉山市老年书画研究会主办的“喜迎十九大 永远跟党走”老干部书画摄影作品展在苏辙公园隆重举行。共展出书画摄影作品200余副,均是由眉山市离退休干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巨大成就和眉山建区设市二十年的发展变化,写生、创作的作品。

眉山市离退休干部及老干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大召开后,迅速组织召开市级退休干部学习座谈会,老干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会,传达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主要精神。组织召开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议,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专题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

深入贯彻中央对老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眉山市老干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和全国老干部工作两个“双先”表彰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眉山化、具体化、可操作化地推动落实中央对老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新的价值取向,推动老干部工作向四个方面转型发展: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坚持不懈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创新离退休干部领导工作机制。

精心部署,加快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步伐。一是在今年初成立了中共眉山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确保工作开展有机构。二是印发了《关于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眉市组通〔201792号),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向,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行星级动态管理。三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召开了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常态化开展眉山正能量活动“四项行动”。一是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常态化推动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修身修为行动、时代老人行动、志愿服务行动、老干之声行动。组建了作家团、地域文化传承团、网宣骨干队伍等20支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文化下乡等志愿服务300余场次;与市老龄办联合创办了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眉州夕阳红”,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普遍赞誉,现有粉丝5000余人。二是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助力脱贫攻坚。印发了《关于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眉委老〔20178号),并向全市离退休干部发出倡议。

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每月一次的厅级退休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及时向老干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2017年参加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会的厅级退休干部达400余人次。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列席重要会议,积极吸纳老干部参政议政、献计献策,真心实意征求老干部意见和建议。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达到每一位老干部。坚持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外出参观考察,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努力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是落实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门诊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政策。今年,眉山市共落实了636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每人每年4000元的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时落实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份退休干部提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政策。二是落实提高了3名离休干部生活长期完全不能处理的护理费待遇。三是为纪念眉山建区设市二十周年,精心为每一名市本级厅级退休干部制作了一份记录其奋斗足迹的“纪念卡”,老干部们收到一份最珍贵的礼物。四是为离休干部报送药发票40人次,共计金额30.89万元,从而方便了老同志报销药发票,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五是及时将党的温暖送达到每一位离退休干部。今年以来,利用春节期间,市本级看望慰问离休干部、退休厅级干部111人次,发放慰问金54.6万元;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共18人次,送去慰问金39000元;慰问离休干部34人次,共计34万元;困难帮扶30人次,共计解决困难补助152976元;悼念去世离休干部4人次,慰问金共计4500元。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委老干部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眉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眉山市委老干部局本年收入合计54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74万元,占100%

 

2017年中共眉山市委老干部局本年支出合计5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4万元,占56%;项目支出239.12万元,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3.7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85万元,增长1.2%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5万元,增长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01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4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9.9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36万元,占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5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保障用车的使用的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调研。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的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万元,比2016年减少1.45万元,下降1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5辆,全部用于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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