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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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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贸促会(眉山国际商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分会的分支机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由眉山市经贸界有代表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市经济贸易促进组织。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全面强化。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考核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狠抓党务,打牢基础,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构建国际国内合作网络,招商引资超额完成。与泰国、捷克、巴基斯坦等3家驻蓉领事馆和埃塞俄比亚驻重庆总领事馆、波兰罗兹驻成都代表处建立紧密联系,大力通过国际商协会、国际投资促进中介机构和企业主体进行招商,上报有效招商信息6条,国际信息4条,实现招商引资4亿元,完成招商目标任务的133%。其中:美国雅保公司整体收购四川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落地。 3.本土会节国际化,贸促平台显成效。以“樱花”为媒,邀请国际知名展览公司高层—法兰克福全球副总裁鲍思丰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参加“未来园林公益植树活动”,我会被CAPAS组委会评委优秀组织奖。9月28日—10月4日,我市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泡菜博览会,我会组织韩国巨林物产会长洪珍基、哈萨克斯坦东干联合会主席胡塞、台湾中国经济文化发展促进总会主席许水树等15家国际知名商协会代表和17家境外食品企业参加第九届泡博会,国际元素引爆全场。 4.“东坡味道”全球行,专场推介开拓市场。组织李记酱菜、吉香居、大自然惠川等10户企业及其产品参加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活动。在新加坡举办了专题推介会,通过政府搭台,引导企业唱戏,助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市场份额,预计首批营销额将过千万,开启眉山企业国际营销通道。此次活动在9月14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宣传报道。与四川国际商会清真食品专业委员会携手,为我市企业开展清真食品认证,打开清真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 5.提升商事法律服务,完善经贸预警机制。2017年,共签发原产地证明书480份,涉及金额近620万美元,出证商品涉及美国、俄罗斯等31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化工、零部件、食品、轻工等领域。宣传微视频《眉山市贸促会护航市场贸易》,接受法律咨询60起,受理商事纠纷10起,成功化解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积极为企业提供最新、最快资讯,发布经贸预警信息80余条。 6.广搭商会服务平台,探索服务新路。眉山国际商会创新设立办公室、国际咨询顾问中心、会员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商会信息中心和资源整合部三中心一部一室。选聘9名金融、法律、财务、国际经贸等领域的专家,建立眉山国际商会咨询顾问库,基本做到对会员企业“有求必帮,帮扶到位”。与成都农商银行眉山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争取了银行为眉山国际商会提供授信10亿元融资的服务授信额度,为217户会员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开展“商务内联”,推动拥有20万亩优质种植基地的眉山市果业商会与大润发华中区域41家分店的农超合作,切实服务于我市农业供给侧改革。2017年4月,眉山国际商会喜获社会组织最高评估等级—5A级社会组织称号,进入全国社会组织第一方阵,成为我省贸促系统唯一获此殊荣者。 7.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展露国际资讯特色。通过季刊《贸易视点》、“眉山贸易网”和“眉山贸易”微信公众平台共传递发布贸易信息近400条。积极提升“眉山贸易网”服务功能,推进网站改版升级。在季刊《贸易视点》中增加英文版面,采用双语传播的方式,展露对外贸易杂志的特色,为外国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外国投资者了解我市对外开放打开一扇新的窗口。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贸易报》上登载《发力点小、着眼点高,眉山市贸促会为“东坡味道”构建全产业链:小泡菜成就大产业》文章,对眉山泡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推广。 8.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大力开展“先锋引领脱贫攻坚行动”,引导党支部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党组织,推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实行“面对面”帮扶,并在村委会公开帮扶名单。坚持会领导带队每月至少1次到扶贫联系村了解情况、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组织眉山国际商会会员企业看望贫困户和贫困母亲,献爱心。今年以来,为联系村贫困户购买了小额意外险,提供帮扶资金3万元,捐赠衣物约1万元,先后开展产业技能、劳务技能等扶贫专业培训5场次。 二、部门概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贸促会本年收入合计2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12万元,占100%。
2017年市贸促会本年支出合计29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2万元,占57.32%;项目支出126.80万元,占42.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67万元,增长20.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67万元,增长20.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34万元,占7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万元,占5.07%;医疗卫生支出5.98万元,占2.01%;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55.9万元,占18.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66万元,占9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7.6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9月3日-12日组织了吉香居、李记酱菜等10户企业及产品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开展经贸活动,参加了“澳大利亚食品展”,在新加坡举办了专题推介会,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开启眉山企业国际营销通道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57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2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参加“澳大利亚食品展”,助推“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拓展国际市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贸促会莅眉调研汽配展、智慧展支出0.05万元,参加商会第二届代表大会支出0.04万元,调研经贸摩擦、反倾销工作支出0.08万元;接待云南省元谋县莅眉考察农产品产业支出0.125万元;接待市州贸促会莅眉参加泡博会支出0.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19人,共计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西兰贸促会、清真联盟领导莅眉调研。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贸促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比2016年减少19.43万元,下降44.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贸促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2017年成都智慧产业博览会搭建眉山形象展馆。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贸促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2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存在一定的误差;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能力,加强预决算编制,规范细化绩效目标编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第二届中国(成都)智慧产业国际博览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展馆面积偏小,不能突出眉山全部产业,不能完全展示眉山整体形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力争提高展馆质量,扩大展位面积,加强宣传力度,无缝对接成都,融入成都一体展示眉山,扩大朋友圈,促进企业间的对接、交流、洽谈。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 指单位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 指单位国际经济合作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 指单位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单位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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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眉山市委员会(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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