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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15:39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市低保标准已提高到农村285元/月,城市480元/月,完成了63283名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兜底脱贫,全市共纳入城乡低保139428户161862人,支出保障金37056万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8626万元;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在眉山召开,我市就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城乡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及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供养城乡特困人员22193人,累计支出供养金10074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5个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探索“五化联动”模式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已作为四川省地方标准发布,我市被民政厅作为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唯一“提升水平型”试点市。

2.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470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70张)的100%;民办养老床位1700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00张)的100%;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2300张,完成目标任务(2200张)的104.5%;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9个,完成目标任务(城市56个,农村社区21个)的102.5%;已为8.153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目标任务(8.153万人)的100%。全市养老床位2.45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32张。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强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市孤儿332人(其中:集中供养55人,分散供养277人),艾滋病毒感染儿童11人,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00元,分散供养、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810元。福彩销售达3.00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88亿元)的104%,947.98万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占比55%。

3.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持续强化。认真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363个村(社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牵头做好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省级“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彭山区龙都社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民民主议事制度、社区论证听证制度和民情恳谈等制度。配合市委组织部,认真开展“村霸”整治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和监督,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工作机制,抓好换届后村(居)新任干部培训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筛选报送3篇优秀村规民约,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专项检查。在28个农村社区稳步推进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减负工作落地落实。积极稳妥开展村改居工作,全年完成村改居33个。

4.社会组织管理成效明显。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鼓励支持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推动脱钩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监管持续发力,年检工作扎实开展,今年年检率达95%,年检合格率96%,积极与业务主管单位对接,加强对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不断加大,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目前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4家。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系统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已录入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系统并换证成功1695家,占总数的91.3%。大力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对涉嫌非法集资社会组织进行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自律建设。夯实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新成立社会工作组织3个,组织92人参加2017年度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积极孵化志愿服务组织,新增志愿者队伍40支,建立标准化社区(村)志愿服务站 20个,注册社会志愿者 3.17万名。

5.积极推进优抚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共为3545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7亿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39.82万元。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开展清明祭扫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组织723人进行了带病回乡体检,短期疗养30人,上报评残材料31份,接收部队转移伤残抚恤关系38人,为9名烈士遗属补发烈士证书,合格率达100%。

6.地名普查和区划调整圆满完成。顺利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区县二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上报入库普查数据35188条,在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暨成果转化工作会作经验交流,启动行政区划图及图册印制等部分成果转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洪雅县七里坪设镇、仁寿县元通等3个乡和东坡区三苏乡撤乡设镇已获省政府批准。配合资阳、乐山完成井仁线、雁仁线、井青线三条市州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二、部门概况

民政局及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769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4.37万元,占96.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84万元,占3.31%。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眉山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629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11万元,占49%;项目支出3218.95万元,占51%。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24.22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4.51万元,增长6.37%。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06万元,增长0.6%。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9.06万元,占98.04%;医疗卫生支出56.82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64.93万元,占1.0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7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9.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2498.24万元,完成预算68.44%。决算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部分项目未完工,尚未完全付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275.55万元,完成预算50.07%。决算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部分项目未完工,尚未完全付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支出决算为3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5.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9万元,占8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6万元,占13.89%。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9万元。主要用于救灾救助、殡葬宣传与执法、地名普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7.04万元,下降37.54%。主要原因是全面执行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7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和开展学习活动产生的餐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68万元,下降33.64%。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和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3.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6万元,比2016年增加3万元,增长3.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地名普查工作与其他项目工作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资金4519.0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和绩效评价,存在部分项目进度比较滞后的情况,二是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制度,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够紧密,存在年中追加资产采购预算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制度和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二是完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三是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使资产采购达到有预算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眉山市减灾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是在预算执行中存在无预算支出挤占运行经费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预算制度,体现预算的控制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眉山市减灾中心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的是民政部门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类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的是民政部门涉及一般行政工作所进行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的是双拥和优抚安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的是老龄相关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的是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评估等相关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的是地名普查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的是除上述涉及的民政管理事项的其他工作事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的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的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儿童福利机构经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相关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社会福利机构正常开支后的其他经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反映救助机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经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涉及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险经费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民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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