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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09:44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对中央、省属在眉企业及市属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眉山城市规划区内发生的建筑施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应由区、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批复。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9、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3、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安全监管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各类生产安全控制指标均在省定目标内。2017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6起,死亡77人(不含高速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起、11人,分别下降24.8%12.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率80.2%。发生较大事故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率100%。连续7年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再上新台阶。全年共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6万余处,其中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57处。全面整改完成省安委会综合督查组、考评组11次莅眉督查考评发现的188处隐患和问题。20171120日至125日,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查。

(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启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对15个行业领域落实77项防控措施。全市6区县初步排查安全风险点2749项,其中重大风险点10个、较大风险点28个。全市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注册企业共2077家,实现了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重点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一般隐患按期整改率、重大隐患按期整改率4100%(全省仅2个市州)。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36个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万余家,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313起。全年共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6万余处,其中市级挂牌督办整治完成重大隐患57处。关闭煤矿企业6家,全市整体退出煤炭行业,煤炭去产能130万吨/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去产能工作任务。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67家。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船舶66艘。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1.1万余处。

(五)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安全审查机制。全年共对207个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安全审查,对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个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对1个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提出了调整产品及工艺的意见,对1个化工项目提出调整落地进入化工园区选址的意见。

(六)创先争优亮点纷呈。新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8个,完成数全省第2。眉山市重大建设项目安全体验中心、洪雅县安全体验中心、仁寿县安全体验中心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社区建设、职业病防治评估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安委会通报表扬。煤炭去产能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督查组验收,并得到“上下一心工作好,攻坚克难措施好,关闭到位效果好”的好评。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安全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眉山市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眉山市安全监管局本年收入合计13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万元,占8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6万元,占10.16%

2017眉山市安全监管局本年支出合计133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15万元,占63.91%;项目支出479.98万元,占3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8.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95万元,增长36.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9万元,增长1.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6万元,占3.76%;医疗卫生支出24.15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27.60万元,占2.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10.09万元,占9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5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年中追加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占23.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1万元,占7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5.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7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因公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陈一江1人随省局培训团赴加拿大执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化工场所数字化资产全寿命周期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培训任务,培训团组先后赴多伦多大学、康考迪亚大学、麦吉尔大学学习化工三维应用理论知识,到加拿大颜料化工公司生产车间借鉴企业先进管理方式,同Bantrel油砂公司专家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此次培训,团组成员对加拿大化工场所数字化资产全寿命周期安全生产管理有了较全面系统的了解,也体会到我国化工安全生产行业高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存在的差距,学习借鉴了发达国家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化工场所数字化资产全寿命周期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积极作用。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矿山救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9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迎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莅眉巡查,财政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接待省级或其他市级单位的工作检查、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9万元,增长71.95%。主要原因是迎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莅眉巡查,财政年中追加了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6.6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安全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5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0.9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安全监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眉山市安全监管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357.04万元,覆盖率达到74.3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申报程序规范化、完善项目申报资料和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仍需加强,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客观、不太合理的情况,绩效评价难把握。三是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较慢,致使资金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措施:一是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核监督,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管。三是提升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培养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确保财政决算真实完整。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制度虽已建立但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年初预算编制过程中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流程图,提高制度的可执行及可操作性;二是对2018年现有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细化量化。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7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项目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指矿山救援应急体系运行维护的项目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眉山安全监管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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