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关于眉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2018-08-31 09:3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关于眉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友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眉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1,612万元,加返还性收入69,94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6,3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5,672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556,809万元、上年结余29,855万元、调入资金35,1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3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779,725万元;减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6,815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224,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8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3,6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57,440万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42,155万元,全市滚存净结余15,285万元 (其中当年净结余15,285万元),按照新《预算法》第66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市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85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08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93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316,847万元、上年结余60,789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1,274,879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56,5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6,800万元、调出资金33,719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75,37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89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84万元,调出资金1,405万元,结余资金为零。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0,588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6,413万元,当年结余94,175万元,滚存结余579,849万元。 2.市本级情况 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23万元,加返还性收入44,7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2,445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340,500万元、上年结余19,97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3,905万元、调入资金17,2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4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09,059万元;减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62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34,7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0,0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1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8,2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2,3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29,868万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19,104万元,市本级滚存净结余10,764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10,764万元),按照新《预算法》第66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64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34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057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158,88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8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229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223,924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12,23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9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5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8,824万元、调出资金17,089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54,24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5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8万元,调出资金197万元,结余资金为零。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3,531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1,481万元,当年结余72,050万元,滚存结余393,892万元。 3. 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9,660万元。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523万元,为预算的93.6%,同口径增长6.8%;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37,058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受收入短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省专款增加等因素影响,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464,566万元,实际完成支出445,4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8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89,91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342万元,为预算的93.91%,同口径下降52.97%;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89,910万元,受收入超收、省专款增加等因素影响,支出预算数调整为278,168万元,实际完成223,9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58万元,执行数为985万元,为预算的215.07%;支出预算为458万元,执行数为985万元,为预算的215.0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293,006万元,调整预算数299,228万元,执行数为323,531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209,833万元,调整预算数252,113万元,执行数为251,481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72,0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3,891万元。 (二)决算变动情况 根据省财政决算会审情况,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总计增加13,06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4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38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22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8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6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695万元。品迭后,全市年终滚存结余为42,155万元,增加11,32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减少2,73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7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3,40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5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2,64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999万元。品迭后,全市年终滚存结余为19,104万元,减少606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8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8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增加51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457万元、基金结余相应变动为75,370万元,增加38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8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8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0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829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相应变动为54,244万元,增加93万元。 以上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结算办法,部分项目需省、市两级财政在年终结算阶段正式核定决算、结算数。 (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争取和使用情况 2017年全市共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性补助和各类专项资金1,181,99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9,94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96,3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15,672万元。凡上级分配明确的资金,市级财政均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下级财政,无擅自调整和变更的情况;上级资金未明确到具体部门、项目和金额需要再分配的,一律按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执行,并按规定向省财政备案。市财政在资金的具体安排使用上,严格按照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的规定执行;在资金的监管上,突出安全和绩效,将资金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纳入财政监控范围。 (四)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我市六区县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37,636万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23,03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7,49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0,381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613万元、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7,87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2,10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0,75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3,51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526万元等。市本级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区县发展,2017年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产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整治城乡环境等方面补助扩权县各类专项资金43,415万元。 (五)全市及市本级债务情况 1、全市政府性债务35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4.4亿元、专项债务140.6亿元、或有债务42.5亿元。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按照省财政厅初步测算,2017年综合债务率分地区情况为:市本级54.9%、东坡区21.8%、彭山区34%、仁寿县36.1%、洪雅县49.5%、丹棱县23.5%、青神县32.9%。 2、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债务398.8亿元,其中:市级140.3亿元、区县级258.5亿元。 (六)部门预算制度推进实施情况 我市近年来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稳步推进。一是预算编制中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不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统筹考虑财力增长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定额定员标准体系,提高基本支出标准和专项资金规模;二是切实完善编制程序和方法,提高预算编报准确度,包括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收支科目使用规范性、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等;三是报送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全面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新增功能分类到项和经济分类到款表格。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但财政管理改革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整体趋缓,尤其是税收持续下滑,税收占比持续下降,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区县财政仍然较为困难;财政监督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支出绩效有待提升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 二、关于2018年上半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0,414万元,完成预算的57.96%,同口径增长9.9%,税收占比为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5,844万元,同口径增长25.2%;非税收入完成214,570万元,同口径下降8.9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8,664万元,增长7.25%。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715万元,完成预算的51.46%,同口径下降2.04%,税收占比为65.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3,382万元,同口径增长23%;非税收入完成33,333万元,同口径下降30.78%。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372万元,增长59.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65,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1%,增长453.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1,494万元,增长172.7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59.53%,增长76.6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2,243万元,增长0.4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900万元,完成预算的61.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无支出原因为:该笔收入是6月底缴入金库,在7月份已实现支出)。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6月底缴入专户,在7月份已缴入金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7,363万元,完成预算的52.1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4,5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4,993万元,完成预算的51.0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5,229万元,完成预算的50.04%。 (五)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抓好收入组织,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提升管理绩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收支实现“双过半”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特别是面对今年实体经济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积极拓展税源,强化征管稽查,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0,414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7.96%,超时间进度7.7个百分点,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5,843万元,税收占比63%,比去年同期提高7.9个百分点。 严格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非预算不支出”,坚持部门基本支出按季度拨付、项目支出按进度拨付。同时,坚持“着眼于解决问题”,提高财政工作运转效率,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产生财税收入。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8,664万元,增长7.25%。 2.狠抓执行保支出 一是保运转支出。对基本支出足额预算,不留硬缺口,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坚持厉行节约,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严控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 二是保民生支出。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完成民生投入179亿元。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民生改善长效机制,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社保、医疗、教育、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服务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2%,全市全部财政支出中80%以上用于民生。省政府下达的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资金18.5亿元,为全年计划投入的56%。 3.预算制度日趋完善 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将“四本预算”和全部市级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综合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四本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内容上细化至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部门个数增加至109个。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4亿元。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订《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拓展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4.支持方式加快转变 全面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全市共有31个项目纳入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额563.7亿元。 5. 法制建设深入推进 扎实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法制财政建设为龙头统揽财政业务工作。在预算管理、财源拓展、债务管控等方面创新工作举措,既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又做到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决策科学合法、财政管理严密高效。 6.债务管控不断优化 严格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住底线,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全面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将各项政府债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债务风险分级预警和防范化解。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转型,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防范潜在风险向政府转移。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合理确定存量债务置换计划和进度,继续开展“偿债、清欠、解困、搞活”专项工作。全市政府综合债务率低于警戒线,新增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关于2018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们仍将面临实体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等压力,但是我们将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奋力工作。 (一)咬定目标保增收。通过狠抓预算执行、督导区县进度、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征收机制、激发征缴活力、管控征收风险等多措并举,确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5%,坚决完成财政收入全年目标任务。 (二)有力有序促发展。坚持支出安排 “两保一转”,加强资金统筹,优化保障序列,坚定不移地安排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所需资金,抓好发展蓝图在眉山的落实落地。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力争完成235亿元。 (三)蹄疾步稳推改革。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财税合作,联合财政税务力量形成合力,继续充分发挥两个平台(涉税信息平台和非税征缴平台)作用,适时综合分析各类各项财税信息,填补征管空白,开展税源调查研究工作,发掘眉山产业潜力,涵养优质骨干税源企业,支持其发展壮大。 (四)规范管理防风险。完善“四本预算”,深化预决算公开,适时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深化“两依”示范创建,接受省财政厅的全面检查评估。发挥财政牵头揽总作用,统筹筹资融资工作,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继续开展“偿债、清欠、解困、搞活”专项工作,确保政府债务率不超过警戒线。扎实开展“七五”普法,着力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财政管理约法十章》和《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严禁》,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