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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机事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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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农机局是主管全市农业生产机械的使用、管理与发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制订农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系统内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项目进行审查、汇总、上报。负责农机化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分配、管理与使用监督;监督、管理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乡(镇)农机基层事业单位、服务组织进行政策、业务指导。提出并指导实施全市机电提灌站的年度维修、技改新建计划,对重点机电提灌站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行业务、政策指导。负责全市农机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教兴农和农机化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眉山市农机化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7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2%,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86个,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达到90%。 1、争取并实施好农机项目资金。全年向上争取各类农机化项目资金4400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5万元,农业部2016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资金30万元,现代农业推进工程(农机化生产道路)项目资金170万元。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7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7万千瓦。 2、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38.331万元,新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4279台(套),受益户数2767户。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展板等宣传形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制定并印发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绩效管理方案,以及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集体决策制度、质量投诉处理制度,通过加强监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 3、精心组织农机化作业生产。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农机化“三抢”作业服务,全市共检修各类农业机械4.5万余台,投入各类农业机械4.15万余台(其中联合收割机3078余台、水稻插秧机526余台),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设立跨区机收接待服务站21个,积极为机手提供信息咨询、安全转移及油料供应等服务工作。 4、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5个、组织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开展订单式作业。眉山市德心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彭山区成林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程淋在10月24-25日 “五征杯”第三届中国农机手大赛南方联赛中荣获四川省机王。 5、实施好农业部2016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丹棱县2016年实施农业部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建设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片5000亩,探索本地水旱轮作区现代土壤保护性耕作技术路线。通过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实现高产高效,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都市近郊型农业建设为重点,立足大农业,以服务园区、服务产业、服务新农村为指引,结合扶贫攻坚,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1930.9公里。实施好2016年眉山市现代农业推进工程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项目,仁寿、洪雅、丹棱三个项目县共8个建设点,建设长度14.55公里,投入资金354.8万元,其中省财政项目资金170万元,群众自筹184.8万元。 二、部门概况 市农机事业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设4个科室,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农机监理所)。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度为333.42万元,2015年度为275.5万元,比2015年增加57.92万元,主要为财政增加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的预算。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总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度为333.42万元,决算数为518.34万元,调整比例为55.46%中其中基本支出调增52.06%,项目支出调增185.7%。主要为2016年调增人员工资以及缴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4年10月至2016年单位部分由项目支出部分弥补以及农机项目管理及行业监管工作经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监理等重点项目管理经费增加等。 2、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总收入546.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为564.95万元,无年终结转结余资金。总支出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79.25万元占总支出的67.13%;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85.7万元占总支出的32.87%;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8.77万元,占总支出的54.66%;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9万元,占总支出的37.13%;对俱和家庭的补助45.26万元,占总支出的8.01%;其他资本性支出1.13万元,占总支出的0.2%。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比2015年15.9万元减少7.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以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全市农机工作等。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情况表 眉山市农业局 2017年9月18日 |
【四川省眉山市农机事业管理局(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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