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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
2014-09-3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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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二是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组织制定各项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具体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 三是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管理政府债务,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五是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包括对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查。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六是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指导社会审计。 七是负责全市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八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财源管理,促进收入增长。支持新区建设、新项目开工、新产业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民生改善。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工程”。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投入水平。 三是强化资金撬动,促进跨越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改革开放重点突破、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园区新区激发活力、投资项目加快建设。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促进绩效提升。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到位率,探索预算绩效目标前置。依法审批预算,增强预算刚性,推进预算公开。强化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资金使用跟踪监督,严格资金使用绩效考核。 五是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作风转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主动作为创一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务监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3年末在职职工86人,其中行政人员74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11人。 眉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眉山市财政局收入总额为3,0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1万元,相应支出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万元,医疗卫生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眉山市财政局收支决算表 2.眉山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关于眉山市财政局 2013年“三公” 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2013年 “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眉山市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眉山市财政局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用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全部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与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会场租赁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眉山市财政局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万元。其中:一是无车辆购置支出。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及开展财政检查等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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