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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10-20 10:21 市林业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 (二)主要工作 1、纵深推进“绿海明珠”建设。以“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为目标,以“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为契机,以“四大工程”“六大行动”为抓手,督促各建设单位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营造林6万亩;完成中心城区4个“绿肺”项目和五个区县“绿肺”工程;新增多色谱林业景观带80公里,建成岷江水上绿色走廊5.5公里,完成库区绿化860亩;完成4个乡镇“拥翠”工程建设任务;建成“绿色家园”村13个;新增园区绿化798亩;集中打造2个省级、6个市级森林小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城乡绿化覆盖率达到52%。 2、大力推进竹编产业“双百”工程。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制定2017年竹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施竹编产业推进月报制,开展推进督查;协调相关部门,在竹编产品研发、市场营销、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确保全市竹编产业快速发展。2017年,全市竹编产业实现产值15亿元。 3、启动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一是抓好创森规划编制。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落实创森规划编制单位,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全市创森总体规划。二是组织创森考察。组织党政代表团、行业代表团外出考察学习创森经验,邀请创森专家开展创森知识讲座。三是成立高规格创森机构。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六区县主要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领导小组,明确区县、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成立创森办及其组成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工作职责。四是做好创森启动准备。批准创森总体规划,提交创建申请,争取通过审核备案,出台《眉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召开创森动员大会,举行创森启动仪式。 4、全力承办好首届眉山樱花节。一是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主动对接省厅,争取林业厅对我市举办樱花节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热情周到邀请接待嘉宾。积极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省林业厅的领导莅眉出席樱花节。组织好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一对一”接待林业系统嘉宾工作,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三是全力以赴办好论坛。紧扣论坛主题,聘请高端团队进行策划,邀请知名的专家学者出席高峰对话,加大对对话成果的宣传,确保发展论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影响。 5、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督促仁寿、洪雅、丹棱三县认真完善本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抓好改革每一个环节,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按期完成。 6、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大节假日和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开展涉林景区森林防火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和前端林区视频监测系统建设。2017年,全市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12个涉林景区完成森林防火标准化建设,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野外视频监测点16个。 7、继续加大林业产业脱贫攻坚力度。一是继续开展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作,重点在特色经果林、珍贵用材林、林下经济方面取得突破,创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示范区20个。二是大力发展林业生态旅游,承办好一批生态旅游节会,完成青神县尖山竹海省级森林公园创建,创建10个以上林业生态旅游星级森林人家,推进以七里坪和玉屏山为重点的森林体验及康养基地建设,实现生态旅游产值38亿元以上。三是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化品牌,培育创建2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达到7个),培育省级森林食品基地1个(全市达到2个),培育创建一批林业示范园区。2017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31.4亿元,全市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达到1743元。 8、深入推进打防管控工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组织抓好“守护绿川”、“2017利剑”等国家和省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大规模绿化全川和巩固“绿海明珠”建设成果。在抓好国家局、省局专项行动的同时,结合眉山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市、县联动严打整治行动,把高发性、反弹性涉林犯罪以及执法打击薄弱环节作为打击重点。同时,狠抓案件侦破查处。把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案件作为侦破查处的重点,必要时予以挂牌督办,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全年全市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85%以上。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4.9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4.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7.95万元,医疗卫生41.04万元,农林水事务88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03.15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1.76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107.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并轨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二)医疗卫生4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农林水事务880.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资源管理、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执法与监督、其他林业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5.4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眉山市林业局2017年预算表 |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doc】 【林业局预算公开说明.doc】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150]眉山市林业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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