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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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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委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和管理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和轮训,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 7.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同他们搞好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 8.抓好市直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县级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审批和复查工作,做好市直机关市级文明单位的推荐工作。 9.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党建引领脱贫奔康,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联系指导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紧扣省市要求,以2016年底完成4个省定贫困村、97个市定贫困村摘帽和4.6万贫困人口脱贫及彭山区、丹棱县、青神县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制发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组织指导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组“三支队伍”,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切实提升贫困村发展动力,加快发展步伐,助推贫困户如期脱贫致富。先后5次组建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对“三个一”帮扶力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东坡讲坛、机关党建大讲堂等载体,加强驻村干部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市、区县分别配套制度,强化驻村工作组成员待遇保障,确保干部驻村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12月19日,省“五个一”帮扶力量第五考核组莅临眉山检查考核,对我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建好用好“四支队伍”全方位服务群众。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召开全市“四支队伍”服务群众电视直播推进大会,进一步深化“四支队伍”建设,再掀服务群众新高潮。督导各级各支队伍坚持“一定三亮”工作机制,迅速调整工作重心,紧紧围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这个目标,牢牢抓住脱贫奔康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四支队伍”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作用,通过多领域全覆盖常态化的服务,切实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解决脱贫奔康道路上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助推脱贫攻坚。2016年,全市党员先锋服务队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50万人次,解决民生难题18万多件;基层便民专业化服务队立足规范、便民、高效,开展专业化便民服务6万多次;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5万多件;网格员服务队利用“四支队伍”信息系统办理事件10112件。 三是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突出共产党员带领脱贫奔康,调整完善结对关系,组织各级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着力从整村和个体两个层面开展帮扶。帮扶单位大力实施整村帮扶“五个一”工程,通过抓好项目政策的协调争取和落实,因地制宜帮助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引进企业(组织)结对帮扶,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加大帮扶力度,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瓶颈和突出问题,增强自身发展动力,全年各级帮扶单位共帮扶贫困村制定帮扶规划5348个,确定帮扶项目4257个,涉及资金3.2亿元。各级干部紧密结合贫困户实际,开展个体帮扶“三个一”活动,通过帮助发展产业、创业就业、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子女上学、争取低保政策等方式,助推贫困户增收致富。“干部走基层脱贫攻坚周”活动中,共帮助贫困户落实发展项目1.2万余个,落实发展资金9600余万元,解决实际问题1万个以上。 2.强调政治功能政治属性,加强机关思想文化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把机关党员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直面机关党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抓实党政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学习教育清单。以清单制方式对党政机关学习教育内容以及学习教育开展的时间、方式、次数、参与人员、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举办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暨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党务干部600余人次。印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卡,统一购买《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书籍,做到了每个支部一套学习资料、机关党员人手一份学习资料;加强督查指导。6月下旬开展专项督导,着重督查了有“三张清单”、有学习资料、有记录、有氛围“四有”情况、开展“四亮”行动、党员示范行动和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等5项重点工作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建议意见,对个别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广泛宣传报道。在眉山机关党建网开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版块,在《机关党建》简报增设“两学一做”专刊,截至目前,刊发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态信息100余条。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荐读书篇目,市直各部门开展演讲比赛20余次;开展大美四川摄影比赛,评出专业相机组一等奖1幅、二等奖3幅、三等奖6幅;手机组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2幅;举办机关党建大讲堂4期,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市政协主席、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参加;开展市直机关健身活动,共设置背靠背运球、滚雪球、跳绳、拔河4个比赛项目,55支代表队共1800余人参加。 四是牵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学法用法我带头”“五个一”主题活动。举办一次学法用法征文活动,推荐征文116篇,最终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0篇。开设一堂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讲堂,62个部门开设专题法治讲堂。开展一次机关送法到基层行动,各部门组织向联系的村、社区捐赠、发放普法读物35万余册,举办法治讲座160期次。打造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完善《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打造市检察院、市委群工部、市国税局3个“法律进机关”省级示范点,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16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树立一批“学法用法我带头”先进典型,市直43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学法、用法、执法先进典型专题交流。创新三个载体,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利用“互联网+”,开设法治讲堂、依法行政QQ学堂、微博和微信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微博、微信、短信50余万条。创新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印制眉山市《法律进机关》读本3000本,发放到市直各机关和区县。利用法律法规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市级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文艺创作106件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法治文化宣传品70余万件。创新工作平台载体,利用以“四支队伍”直接服务群众、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双报到”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深入联系村、社区、企业和学校开展普法宣讲360次,在社区、村设置法律宣传栏1100个,宣传图板540个,普法成果展板270个。 五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强化典型引导。开展优美示范机关创建,完善《优美示范机关创建标准》,重点在市直机关打造8个、在6个区(县)打造12个环境优美示范机关,按照“边创建、边推广”的思路,通过“眉山机关党建网”集中宣传推广示范点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9月19日至23日,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对34个优美示范机关(区县12个,市级22个)创建单位开展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建立整改清单,落实限期整改,促进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是打造文化长廊。全市146个部门(单位)挖掘提炼本机关的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和廉政文化,形成机关文化体系,建立规范、标准、美观、图文并茂的文化长廊,集中展示文化建设成果。 3.推进星级管理达标创建,实现机关党组织全面过硬 一是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围绕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保障、活动开展、工作业绩七大版块制定建设标准,细化制定包括组织设置科学规范、班子成员配齐配强、党员队伍有活力等16类具体标准,明确51项评分细则。将“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60%的列为一票否决项。实行星级管理,在党组织自查自评、机关工委复核验收的基础上开展星级评定。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作为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选优挂钩。未评定星级的基层党组织,将对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落实基层党建八项重点任务。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党建目标考核制度、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挂靠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流动党员进行联系查找,落实其组织关系,并建立完善相应台账,提出具体处置措施;开展基层党组织定期换届专项检查。全年增设2个机关党委、2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完成1个支部更名;开展党费收缴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发放《党费工作手册》、《党员党费证》,再次明确党费交纳基数、标准;开展“三会一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集中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印制《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小组工作手册》,开展对《工作手册》规范使用的专题培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专项检查。查阅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补课”;开展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建立“一册一卡一表一袋”,对党员档案情况进行核实整改;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专项检查。经核实,市直机关不存在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应处理而未处理情况。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和党务干部队伍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培训发展对象206名。全年发展党员100名;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命名2016年度“党员示范岗(窗口)”各55个。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向省委、市委推荐表彰、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扬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20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生病党员53人次;做好市直机关出席市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87名市四次党代表。 4.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抓实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党员作风、党员示范岗(窗口)、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四支队伍”建设、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等进行10次以上的专项督查。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加强对316名第一书记、1381名驻村干部的督查考核,对3万多名贫困户认定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二是注重源头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廉政典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知识作为党务干部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机关党建大讲堂”的重要内容,邀请市纪委领导到会讲课。培训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等1000人次,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腐败。建立市直机关纪委监督线索上报机制,要求市直各机关纪委要将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违犯党纪党规各类线索于5日内向市直机关纪工委报送,对于重大案件、时效性较强的案件及责任事故则随时报送。对十八大以来案件查处的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规范了案件办理文书、案件查办档案。2016年查办并结案9件,处理违纪科级及以下党员9人,其中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5人。 四是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家风故事、创家训格言、写家书手札、拍家教短片,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市直各机关纪委、省驻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各区(县)直机关纪工委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收到《家训格言》285条、《家风故事》95篇、《家书手札》32篇、家教短片视频1部。评选出20条优秀《家训格言》,10篇优秀《家风故事》,10篇优秀《家书手札》,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市广播电视台拍摄了家教廉政微电影《如果你是我》获2016年“东坡印象 水街”杯眉山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入围影片奖,并选送省直机关纪工委。在眉山机关党建网开设“清廉家风伴我行—我的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品读系列栏目,通过家规家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努力在机关形成醇正家风与党风政风相嵌互动的清新局面。 五是创新建立“两谈一讲”工作机制,实现党员风险清单式痕迹管理。2016年,市直机关纪工委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机关纪委书记对党员风险岗位定期约谈、苗头性问题必谈、纪律规矩必讲的“两谈一讲”工作机制。各机关纪委灵活采取“定期约谈、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针对风险岗位谈话315人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工作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日常廉政、警示廉政、诫勉廉政等谈话活动,发现并解决苗头性问题59个,谈话80人次,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讲纪律规矩218次,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部门概况 市直机关工委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直机关工委本年收入合计46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76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2016年市直机关工委本年支出合计46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0万元,占66.85%;项目支出154.06万元,占33.15%;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4.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5万元,增长26.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拨各区县“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经费100万元,从我委过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1.5万元,增长26.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拨各区县“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经费100万元,从我委过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19万元,占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万元,占1.6%;医疗卫生支出8.27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35.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06万元,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1.0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85.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5万元,下降3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万元,下降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17%。“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市直机关工委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6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31.51%。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6年7月公务用车改革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6年上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走基层”、“四支队伍”、驻村帮扶、机关党建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5人,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直机关工委及其他地市(州)工委等。其中:无外事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9万元,比2015年减少16.9万元,下降29.6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49.9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主要涉及基层党员轮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法律“进机关”、“四支队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学习型机关建设、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等6项。 |
【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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