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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30 11:35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省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正确领导下,以“铸职业警队、创平安蜀道”为目标,继续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机制建设年行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平安”主线,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大力改革创新,公安交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通过“源头综合治理60天大会战”等行动,查处源头违规企业1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9 份,拉闸限电3家,经济处罚5家,65%企业已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5次全市性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先后排查各类隐患140余处,其中市级重点隐患12个。规范重点车辆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殡葬车辆等重点车辆进行规范整治,排查车辆、驾驶人隐患,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减少扰民违法,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路侧护栏“生命工程”建设,先后组织排查上报需新建、整修护栏路段722.3公里,全年计划在全市4个区县(东坡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共新建、整修路侧护栏35.71公里。强化农村道路源头管理,全年共组织培训“交管办”工作人员、交通协管员65次,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组织督导“交管办”深入村社上门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基础资料收集、便民服务基础工作,全年共采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5万余条,开展便民服务700余次。

2.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开展重点违法、重点路段整治,针对酒驾、机动车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实行国省道、农村、高速、旅游公路四大战场齐头并进,共组织开展大型专项整治行动八次,查处无证驾驶2735起、饮酒驾车1555起(与去年同比上升132%)、醉酒驾车150起(与去年同比上升188%)、超速行驶92457起,客车超员87起,违反禁令交通信号67465起。继续推进“双超”整治,全面实施流动治超“春雷行动”,共查处境内外超限货车1150辆,查处非法拼改装货车20余辆,处理违法驾驶人1100余人次,卸载超限货物6000余吨。开展中心城区“治乱攻坚”行动,共查处中心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5万余起,其中违停2万余起。强力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全市共暂扣、收缴超标电动三、四轮车48辆。精细谋划城区交通组织,制定并完善了中心城区雕像国际周边交通组织;保障中心城区东坡大道等重点道路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确保城区交通节点和施工路段保畅工作。强力查处农村道路违法,组织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乡镇交管办“三方联勤”,及时劝导、查处、纠正农村道路上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160377余起。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协作力度,媒体共刊(播)发交通管理新闻、报道109条,制作专题节目14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收集群众意见,加强警民沟通,公安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5条,在线受理、答复群众咨询、问题58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回表演,5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观看群众达1万余人次;深入重点企业、学校举办交通安全讲座27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短信20万余条,有力提升了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素养。

4.推进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基础信息采集机制,开发眉山交警勤务综合管理平台,将全市223个治安交通卡口,108个视频监控探头全部接入平台和指挥中心,基本达到了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实时监控全覆盖。建立完善基础信息研判机制建立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情报信息研判例会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会议11次,制作研判信息专刊110余期,根据研判信息改进、调整交通管理措施90余条,中心城区交通行效率有效提升。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运用机制,依托指挥中心和平台,先后利用基础信息累计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车辆300余辆,协助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10余起。

5.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针对群众反映热点,先后在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等方面,推出了“通行证、入城证预约办理、上门服务机制”、“建立套牌车处理专门通道”、“交通事故微信快速处理”、“为/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等八类业务开设便捷办理通道”、“新增车管业务服务站”、“驾考自主预约”等15项便民利民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部门概况

交警支队现有内设机构17个,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支队下属三个二级核算单位(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交警支队收入决算总额为8679.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23.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6.4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57.31万元。

2016年交警支队支出决算总额为8679.7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16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3.9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减少357.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723.27万元,20158352.1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28.84万元,下降7.53%

 

交警支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745.77万元,20158080.5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34.81万元,下降4.14%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与20156426.9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29.46万元,增长1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161.41万元,占9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万元,占1.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8万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200.29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7148.48万元,完成预算88.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完,结转至2017年继续执行。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4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16年决算数为20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3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32万元,完成预算8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6.99万元,完成预算9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4.1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28.65万元,下降1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81万元,下降1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下降84.7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6.99万元,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6.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2辆,其中:轿车35辆、越野车5辆、其他执勤执法汽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72人,共计支出0.3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26万元,比2015年增加115.86万元,增长12.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交警支队政府采购支出为299.94万元,均为货物类,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主要用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交警支队车辆数合计为5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930

交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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