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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8 13:25  市委办公室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推进工作;二是负责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及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网站的指导工作;三是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四是负责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电子政务大厅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等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五是负责牵头做好使用财政资金的市本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立项、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等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电子政务管理统筹有力。积极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统筹整合,对市级单位和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立项、方案评审、竣工验收进行严格把关。2016年以来,我办组织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小组成员对《眉山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程》、《视频接访建设项目》、《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等30余个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评审,项目在我办积极跟进指导下,工程竣工后都验收合格,确保了市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整合利用。据估算,为市本级财政节省资金3500余万元,实现财政资金使用节约化和效益最大化。

二是政府网站功能不断拓展。开设省政府和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专栏,保障群众知晓信息的时效性。增加新媒体技术应用,为帮助盲人等特殊人群获取自己需要的网站信息,完成无障碍残障版(智能导航)软件安装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特殊人群需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建设完成“政府网站找错”举报平台,让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有效督促各区(县)及市级各单位(部门)提高网站内容正确率。

三是政务外网建设深入推进。规范政务外网管理,强化电子政务外网资源管理,对资源配置、配备使用、承载应用、IP地址、网络带宽等进行清理,建立资源管理台帐,形成动态报送机制;强化接入管理,建立电子政务外网主管部门核准制度,各单位、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变更、撤销和应用开通必须向同级电子政务外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核准同意后才能建设。强化维护管理,派出专业人员对各部门建设的应用系统进行运维指导,并协调电信公司对电子政务外网IDC机房设备、线路以及IDC机房到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线路进行定期维护;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和接入工作的监测,确保电子政务外网物理环境、网络、业务运行等规范有序,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强化政务外网承载能力,持续优化、拓展政务外网网络覆盖,市级部门在政府部门全部接入的基础上,逐步向党群部门延伸,县、乡镇接入率达100%,部分区县已经有村组和社区接入。加快推进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的安全对接和业务融合,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等应用建成运行,同时积极做好省级专网应用迁移的承载保障工作。加强系统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已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信息化办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信息化办本年收入合计553.1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市信息化办本年支出合计55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8万元,占73.58%;项目支出146.15万元,占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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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信息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均为553.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各增加119.08万元,增长27.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信息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9.08万元,增长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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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信息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76万元,占94.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万元,占0.72%;医疗卫生与计划教育支出10.05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占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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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信息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17万元、津贴补贴63.14万元、奖金137.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万元、退休费3.98万元、医疗费10.05万元、住房公积金14.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0万元。
公用经费5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20.68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53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3.92万元、工会经费6.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8.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息化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5万元,下降7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76.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信息化办于2016年6月参加了眉山市公务用车改革,改革完成后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8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9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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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和市电子政务外网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6月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后,市信息化办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2016年市信息化办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共5人,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为接待西南科技大学基于信息构建的四川省城“政务网站+微媒体”协同信息服务研究课题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信息化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信息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4万元,比2015年增加9.44万元,增长22.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信息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6万元,均为货物采购。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工作和开展项目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信息化办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市信息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市信息化办开展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软硬件运行费用、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续签费用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信息化办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市信息化办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市信息化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2016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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