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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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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负责规划部署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眉山日报社、眉山广播电视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实施方针、政策领导;直属管理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市新闻中心、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管市三苏文化研究院;对东坡宋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宏观管理。 2.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负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指导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形势政策教育、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公益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牵头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负责企业政工师队伍建设。 4.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管理港澳记者来眉采访活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 5.负责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牵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活动。 6.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艺作品创作;指导开展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 7.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全市文化体制改革。 8.指导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对区、县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 9.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紧扣主线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导向作用,不断深化理论学习。 2.围绕中心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坚持与全省宣传同向同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好眉山故事,传播眉山好声音,维护眉山好形象。 3.以文立城抓项目,加快文化发展。突出文城一体,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加快推进;突出项目推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突出文化惠民,文艺活动有声有色。 4.典型带动抓道德,引领文明风尚。以典型评选为抓手,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以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建章立制抓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委宣传部本年收入合计306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0.75万元,占90.5%;年初结转结余291.49万元,占9.5%。
市委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62.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9.55万元,增长5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1.04万元,增长8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3.46万元,占70.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0万元,占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万元,占0.63%;医疗卫生支出22.46万元,占0.73%;农林水支出742.90万元,占24.26%;住房保障支出34.28万元,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9.73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7.7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3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58万元,下降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81万元,下降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万元,下降4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9万元,占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占1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各类检查、暗访调研核查等工作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1批次,336人次,总计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27万元,比2015年减少78.14万元,下降3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宣传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的事务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反映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宣传文化工作的专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除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等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
【附件宣传部2016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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