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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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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党工委)职能职责定位为组织领导、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承上启下。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片区核心区包括彭山青龙、仁寿视高两个区域共94平方公里。青龙区域规划定位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重点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视高区域规划定位为南部特色优势产业功能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2016年1—12月,眉山片区GDP 112.14亿元,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工业投资完成78.9亿元,服务业投资24.2亿元。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453亿元,增长13%。入库税金9亿元,增长12%。 二、部门概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本年收入合计25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46万元,占100%。 2016年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本年支出合计25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万元,占30.56%;项目支出180.17万元,占69.4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9.4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74万元,增长79.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98万元,增长28.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4万元,占97.59%;医疗卫生支出1.46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占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10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2万元、津贴补贴10.73万元、奖金18.72万元、绩效工资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9万元、住房公积金3.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万元,下降4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万元,下降56.67%,减少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5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43.4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管委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30人,共计支出2万元,均为国内一般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来眉检查调研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建设工作和兄弟市州来眉交流考察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建设发展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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