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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档案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7-09-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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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档案局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拟定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市档案工作,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2.监督、指导全市档案业务工作、重大科技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检查。 3.依法接收、征集档案和资料;规范、科学保管和统计馆藏档案资料;做好库房“八防”工作,抢救馆藏重点档案、资料。依法对社会开放档案,对外提供档案利用,汇编档案史料;对馆藏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编制销毁清册。 4.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培训和信息安全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5.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档案法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联合对市林业局、中国银行眉山分行、市一小等10个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全市共执法检查96个单位。以《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开展“送文化下乡”、三月法制宣传月、6.9、“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200余人次参加有奖法律知识抢答、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编制印发了《眉山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建立法律顾问、会前学法等制度,开展档案法律“七进”活动。抓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办理行政权力事项534件。 2.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推进企业档案工作。深入43个国有控股企业、12个民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和标准。以电力系统、金融系统为重点推进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育眉山供电公司数字档案典型;二是提升项目档案工作。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提升年”活动,深入136个重大建设项目单位检查、指导档案工作,完成了4个(市级2个、县区2个)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136个项目档案的登记备案。指导园区和城镇建设做好档案工作;三是深化高校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加强辖区内2所高校及186所中小学校档案工作的指导,推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6个区县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县级综合检查验收合格。青神县指导中介机构集中开展全县土地确权档案的整理,洪雅县10个乡镇土地确权工作通过验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社保、医保、国土、卫计等民生档案的业务指导,制发民生档案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6个,促进档案规范管理;五是着力推进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新颁布的档案工作规章、标准,完成115个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复查、认定工作。 3.服务扶贫开发卓有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成立扶贫攻坚档案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及时印发扶贫攻坚档案工作业务文件,明确归档范围、整理方式。深入扶贫乡镇、村开展扶贫档案工作调研、督查和业务指导,举办档案业务培训,指导建立贫困村、贫困户档案,构建县、乡镇、村、户减贫档案工作体系。组织各区县档案局和相关部门到泸州市参观学习,推进全市扶贫档案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全市在金江村、碧云村、西庙村等6个村开展扶贫攻坚档案试点工作,多次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协助整理档案,以此为基础开展扶贫档案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扶贫攻坚档案规范化管理。 4.“三个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优先接收婚姻、工程项目、重大活动及涉民等档案,全市共接收各类档案7067卷、97228件。开展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共征集视频音像档案2638个、名人书法、照片及资料等162册(张)。彭山区对1062卷民国档案进行了著录和裱糊抢救。及时完成了国家重点档案普查数据和抗日战争档案清查及编纂工作。《丹棱县民国时期地籍图》申报四川省档案文化遗产;二是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加快馆藏涉民档案数字化,建立完善电子检索体系。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方便、快捷服务群众。截止11月底,全市共接待利用群众21854人次,查阅利用档案34838卷次,复印资料59359页,出具证明14165份,其中接待异地查档15人次,查阅利用档案18卷次,复印资料75页,出具证明15份。接待查阅利用中90%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三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市档案馆新馆、东坡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列入市政府和东坡区政府议事日程,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新馆选址、建设规模等问题。洪雅县新馆已进入室内设备安装和室外绿化阶段,本月底竣工,建筑面积4498㎡(规划3019㎡),县委书记、县长调研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省下达彭山区档案新馆资金计划836万元,彭山区委、区政府将新馆建设写入了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增加新馆建设规模,新馆建筑面积从2190㎡增至5600㎡,目前正报市规委会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巡检,集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市档案局将全市数字化加工数据送甘肃省档案馆备份。做好数字化加工、数据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 5.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推进 加大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的推广应用,已建立单位用户486个。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印发《眉山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要求》,统一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标准。6个区县投入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483万元,建立目录数据177.7万条、全文数据1066.85万页。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创新试点。市档案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检察档案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以“着眼科学实用、着眼标准规范、着眼数据安全、着眼数据利用、着眼素能提升”为重点,建成了全省第一个档案类大数据共享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检察档案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取得了初步成效,省检察院发文在全省推广眉山做法和眉山经验。此项工作得到市委书记李静的肯定性批示。指导16个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试点、示范工作。依托眉山市数字档案室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内网,畅通立档单位与综合档案馆之间的数据流通渠道,有序推进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做好网站日常检查,及时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开通“眉山档案”微信公众号并做好信息推送,搭建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上传更新网站信息292条,政府信息公开158条。 6.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取得新的业绩 “6.9”国际档案日,围绕“档案与民生”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纷纷走进档案馆进行宣传报道。市档案局集中举办了档案文化讲座、公众开放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各区县也举办了公众开放日、集中宣传咨询等活动。全市共制作宣传展板29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同时,还利用宣传标语、显示屏、宣传画册、手机短信和QQ群等宣传档案工作。征订《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970份、《档案与民生》海报39套、《档案与民生》宣传挂图31套、《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挂图15套。通过 系列的宣传活动,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向各级上报档案工作信息160条,被《中国档案报》采用2条、《四川档案》采用13篇(条)、中国档案资源网及资讯网采用56条、省档案局网采用125条、市政府外网采用16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9条。加强“一报两刊”学用工作,全市共征订《中国档案报》31份、《中国档案》32份、《四川档案》259份,实现全覆盖。利用档案馆爱教基地或展板等方式宣传档案工作,接待4577余名干部群众学生参观。加强档案文化产品开发,《东坡英烈》、《抗日战争时期的洪雅》、《长江的儿子-追忆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随行记者万明》等13部档案资料出版发行或出书。 7.档案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两准则三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实扶贫攻坚工作,出实招见实效,帮扶村全面脱贫。认真落实“四个当天”制度,深化走基层、志愿服务工作,慰问贫困党员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抓好行风政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档案与民生”征文和我为“兰台作贡献”活动,上报征文13篇、调研心得10篇。积极选派档案人员参加省局业务培训,全市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16期1091人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档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档案局收入合计32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67万元,占100%。 2016年眉山市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32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4.6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2.22万元,增长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22万元,增长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49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档案事务行政运行211.55万元,档案馆50万元,其他档案事务支出37.94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9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8.74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9万元,下降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万元,占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0.2%。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其中: 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及开展全市档案征集、抢救保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1人,共计支出0.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及开展全市档案征集、抢救保护等工作时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67万元,比2015年增加32.22万元,增长1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档案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眉山市档案局 2017年9月27日 |
【部门决算公开表(档案局)12张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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