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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妇女联合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5-06-1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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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在全市妇女群众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潮。 (二)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15年是我国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三)大力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行动,促进妇女发展。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技能,培育打造一批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和巾帼专合组织,引领妇女实现就近就便就业愿景,有效解决留守问题。 (四)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送法到家”等法律讲座、母亲课堂、预防性侵专题讲座,提升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五)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改善妇女儿童民生。大力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继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大力推广“1+N”的留守妇女关爱模式,以孤寡、单亲、贫困、留守、残疾等特殊家庭为重点,开展就业帮助、生活扶助、心理疏导等多样性、常态化关爱服务。 (六)大力实施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建设为妇联工作的“牛鼻子”,在全市深入推进以“孝、爱、亲、和、廉”为主题的“幸福家庭行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以家风带动民风社风。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建设绿海明珠,共创美丽阳台”行动,开展“最美阳台”评选和园艺知识进社区、进村组、进住宅小区、进家庭“四进”活动。 (七)大力实施强基固本行动,促进妇联发展。举办科级女干部培训班、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两纲中期评估培训班。加大基层群团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在职职工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机关工勤1人,人员控制数1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20.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81万元,医疗卫生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妇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经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设备购置费4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贫困母亲救助活动专项经费5万元、两纲实施项目经费4万元、巾帼维权法律援助项目经费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20万元,用于机关及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3月27日 附表1: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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