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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2-04-02 09:54  市财政局 [字号: ] 打印


2012年3月30日

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黄 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83,900万元。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0,541万元,为预算的120%,增长37.9%;全市上划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1,527万元,增长23.2%;上划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8,043万元,增长27%。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达到660,111万元,增长31%。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524,36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591,34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转贷收入27,100万元;二是各级动用当年超收收入和上年净结余56,783万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24,449万元。以上三项共计调增支出预算699,677万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变动为1,224,037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88,867万元,为预算的97.1%,增长23.2%。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03万元,增长15.3%;公共安全支出73,094万元,增长26.9%;教育支出176,909万元,增长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73万元,增长34.5%;医疗卫生支出129,555万元,增长44.7%;农林水事务支出175,263万元,增长4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941万元,增长14.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743万元,增长78.7%;交通运输支出63,880万元,增长135.7%。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340,541万元,加中央和省税收返还补助、结算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509,776万元,各类专项拨款和国债转贷补助331,2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1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32,405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总计1,241,083万元;减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88,867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117万元,其他专项上解支出2,344万元,按规定增设预算稳定调节金[2]6,000万元,调出资金[3]77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42,985万元。在滚存结余中,结转下年支出项目结余35,170万元,滚存净结余7,815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142万元,主要是部分县动用上年净结余。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基金收入预算为183,550万元。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0,041万元,为预算的207.1%,增长33.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7,130万元,为预算的90.4%,增长37.3%。

全市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80,041万元,加上年结余47,496万元、省专款补助33,014万元,调入资金770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461,321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417,130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44,19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69,250万元。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2,214万元,为预算的118.7%,增长36.5%。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09,96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收12,964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税收返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61,0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相关支出调整方案已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7,451万元。以上两项共计调增支出预算101,474万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11,434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3,838万元,为预算的86.9%,增长32%。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63万元,增长16.2%;公共安全支出19,480万元,增长20.5%;教育支出8,562万元,增长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4万元,增长22.4%;医疗卫生支出10,357万元,增长135.2%;农林水事务支出15,700万元,增长24.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844万元,增长12.6%;城乡社区事务40,629万元,增长211.8%;交通运输支出19,559万元,增长90.9%。

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82,214万元,加中央和省税收返还补助、结算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86,246万元,各类专项拨款和国债补助21,65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23,697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总计223,808万元;减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3,838万元,按规定增设预算稳定调节金6,000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33,970万元。在滚存结余中,结转下年支出项目结余27,596万元,滚存净结余6,374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128万元。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基金收入预算为82,060万元。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899万元,为预算的131.5%,增长22.3%。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8,438万元,为预算的91.5 %,增长22.8%。

市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07,899万元,加上年结余23,347万元,省补助收入22,363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153,609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108,43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604万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20,56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上述全市和市本级201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1年的财政工作

2011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支持下,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为推进眉山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财政运行质量实现新突破

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跃上30亿元新台阶,完成34.05亿元,增长37.9%,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实现新突破,全市一般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达到72.7%,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保障能力实现新突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18.89亿元,增长23.2%;全市人均财力达到7.4万元,较上年提高了1.9万元。债务管理实现新突破,完善更新了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化解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4]9,781万元。2011年全市财政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总体态势。

(二)促进经济发展展现新举措

增加并落实了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各类专项资金。全市安排工业方面支出12亿多元,进一步完善了铝硅和金象园区财政体制。市级调度拨付资金4,160万元,支持成眉化工新材料园区项目建设。全市一般预算筹集拨付城市建设资金15亿元,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维护管理、征地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等。争取和落实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等重大支农专项资金1.7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加大交通建设投入,筹集落实交通建设资金6亿多元,保障了省道103线和106线路面改造等工程需要。向上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71亿元,促进发展资金[5]2.2亿元,天府新区建设资金2.09亿元。向眉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亿元,增强了政府投融资的能力。筹集拨付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2.87亿元。兑付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补贴资金5亿多元,促进了城乡居民消费。

(三)强化公共保障取得新成效

全市安排拨付民生工程财政性资金24.06亿元,占财政性资金计划投入的112.5%。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足额安排落实了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落实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市新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3个,同步在4个区县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试点,全市老年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市财政安排了就业、创业财政资金3,400多万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安排拨付医改补助资金7亿多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实现全覆盖。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政策资金3亿元。筹措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2.04亿元。认真落实文化事业投入政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四)财政改革管理迈出新步伐

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完善了基本支出体系。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减资金5.86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1%。积极推进公务卡[7]改革,市本级135个预算单位均实行了公务卡消费,刷卡额居全省第二。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已推广到乡镇,成为全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最广的市州。启动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继续深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全市国税、地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制定了《眉山市市本级财政票据管理规程》,强化了以票管费。率先在全省推行特殊事项采购[8]试点,制定了《眉山市市级部门单位特殊事项采购操作规程(试行)》。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项目38个、涉及资金5.35亿元。组织实施了全市财政资金安全和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工作,归并和撤销账户304个。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以及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财政内部监督等专项检查。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极不平凡,我们经受住了“5·12”特大地震、国际金融危机、国内通胀压力等严峻考验,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益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财政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财政实力显著提升。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连续迈上10亿元、20亿元和30亿元新台阶,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是2006年的4倍,五年翻两番,年均增长31.9%。总量在全省各市州排名由第十四位上升到第十一位。全市财力达到78.5亿元,是2006年的3.2倍。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是2006年的3.7倍,年均增长29.6%。

五年来,财政结构明显改善。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7%,较2006年提高5.2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8%,较2006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全市民生、发展类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4%,较2006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

五年来,财政管理不断创新。创新了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应急资金保障模式。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部门综合预算85%的资金提交市人代会审议。财政投资评审覆盖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综合审减率达到11%。市、县、乡全面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市级135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消费。完善了政府采购基本规程,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办公设施标准化配置试点。

五年来,财政运行积极稳健。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前出手,主动买单,市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在财政的支出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市本级和一区五县全部消化历年赤字,全市财政每年实现收支平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和其他债务70,452万元。探索建立了预算稳定调节金和偿债准备金[9]制度,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提供了机制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刚性支出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税源增量不足,实体经济税源比重偏低;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财政监管资金点多面广量大,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395,030万元,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294,570万元,非税收入100,460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395,030万元,加预计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455,790万元,减上解支出2,82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848,000万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安排848,000万元,一般预算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000万元,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73,700万元,增长9%;教育支出190,000万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3,150万元,增长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00万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00万元,增长9%;医疗卫生支出98,200万元,增长9%;农林水事务支出81,500万元,增长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000万元,增长9%。

全市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16,03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316,03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全市201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1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收支政策代编的。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会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95,390万元,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69,710万元,非税收入25,680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95,390万元,加预计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57,42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152,810万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52,810万元,一般预算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20万元,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15,200万元,增长10%;教育支出11,000万元,增长81%;科学技术支出850万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0万元,增长11%;医疗卫生支出7,800万元,增长12%;农林水事务支出10,350万元,增长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000万元,增长12%。

市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99,330万元,主要是土地收入80,000万元、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9,1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92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500万元等;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99,3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6,8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40万元、教育支出1,5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20万元等。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将65个市级部门2012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

四、关于2012年的财政工作

2012年是我们市推进五年新跨越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牢牢把握“高位求进、跨越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加快发展,更加注重公共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财政管理提升绩效,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力抓好资金筹集,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创新征管手段,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管理,确保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抓好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资源(资产)收益等基金和非税征收,确保应入尽入。支持眉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投资公司等政府投融资主体壮大投融资能力,增加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做好因素分析、项目编报、汇报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省的各类专款、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坚持节支提效就是增收的理念,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监督与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二)大力推动两化互动,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大力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增加工业发展资金,落实好园区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升区域竞争实力。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采取补助、贴息等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和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应用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增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源地保护、东坡湖污染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政府投资力度,整合土地、融资、一般预算等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东坡岛开发、道路交通“四箭齐发”、“两宋荣光”眉州大道、岷东新区开发等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三)强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落实民生工程财政筹资责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确保今年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2.5个百分点以上,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10]”、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等。健全文化事业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文化立市“123”文化建设工程财政投入,支持 “东坡宋城”建设,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的政策。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健全城乡救助体系,落实好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政策。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管理机制。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好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

(四)倾力落实惠农政策,加大扶持“三农”力度

增加农业发展的投入,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支持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发展。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病险水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一批重大支农项目争取、实施工作,做好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资金保障。加大对“东坡泡菜”产业扶持力度,推进“中国泡菜城”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扶贫开发攻坚力度,继续搞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政策,完善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乡村垫交税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五)努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衔接的机制,提高预算质量。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评价范围。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省编委要求落实机构和人员,发挥好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各级各部门举借债务和担保承诺行为,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政府性债券资金按时足额偿付本息。扎实开展民生资金、政府性债务、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等检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使财政监督逐步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

(六)着力坚持依法理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

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法制建设。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议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促进预算均衡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确保收支平衡。稳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眉山经济跨越、文化繁荣、环境一流、人民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名词术语解释


[1]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制定了转贷协议、承诺函文本以及一系列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的配套文件,明确规定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切实加强资金预算监管和项目落实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预算稳定调节金为确保预算的持续和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按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精神,按年初财力总额的3%-9%设立预算稳定调节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稳定调节金的来源包括当年财政超收收入、财政当年结余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来源。预算稳定调节金的动用,由各级财政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动用。

[3] 调出资金反映不同预算性质的资金之间相互调出。包括从公共财政预算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和其他调出资金等。例如,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城维税中划出20%的资金补充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等。

[4] 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指2005年12月31日前,除目前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地的市辖区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

[5] 促进发展资金为建立基本保障目标完成后的财政转移支付新机制,从2011年起,省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安排了促进发展一次性补助资金。促进发展资金兼具财力与专项特性,按照“额度下达、明确方向、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要求实施管理,确保政府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使用绩效。2011年促进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

[6]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给予具有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一群体的一种福利待遇,填补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后一块空白。通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相配套,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7] 公务卡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对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推进源头防止腐败工作、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推进全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8]特殊事项采购

管理范畴包括: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可能涉及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必须保证原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的采购;挂网公告两次后仍不足三家供应商报名的或公开采购两次后合格标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有特殊要求、需要采取《政府采购法》规定五种采购方式以外其他特殊方式的采购;不可预见的其他紧急情况下的采购。

[9]偿债准备金

偿债准备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避免还债扣款冲击地方预算正常运行,按政府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是地方政府防范财政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

[10]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完成省上下达我市新建19所、改扩建15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实现财政投入逐渐增加、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幼儿入园率明显提高、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配备达到省定标准、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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