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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外事侨务台湾工作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14-11-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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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县级部门和乡镇外事、港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承办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对县级部门和乡镇侨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承办对县级机关和乡镇对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二、部门概况 外侨台办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外侨台办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9.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5.5万元,医疗卫生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外侨台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外事、侨务和对台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5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秋、春节侨台界代表座谈会、慰问费等,政治特费,侨联、台联工作经费等。 (二)医疗卫生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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