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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09-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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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三是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六是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七是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八是组织和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1)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争取市政府印发了《眉山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的通知》、《眉山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5年工作计划》,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了质量状况分析等日常工作制度,市政府与省局就质量工作需求进行了有效对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牵头、部门主抓、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2)品牌建设再创新高。“彭山葡萄”、“文宫枇杷”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东坡泡菜”荣登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入围全国区域品牌60强,位居全国加工食品类地理标志产品榜第5名;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开区获批“四川省新一代电子信息和高端装备制造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东坡区创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洪雅县创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均通过现场考核;新增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个;评选表彰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6个,培育第十二届四川名牌候选企业32家;全市品牌体系进一步丰富,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进一步体现。 (3)“三百工程”成效显著。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攻坚,创新开展了质量暨品牌建设“三百工程”(即:助推100家企业提升质量,服务100家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培训10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组织质量专家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制定“一企一策”质量提升意见书51份,指导企业解决问题180余个;帮助20家企业通过天府网交会进行展销,在市委市政府网站开辟“眉山优秀品牌”专栏,集中宣传了100个眉山品牌,组织200余家企业参加了“川货全国行”等市场拓展活动;组织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培训企业人员169名,70人取得任职证书。 2.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1)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3家,发现隐患159个,整治完成132个,限期整改27个;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检验、危化品和易燃易爆行业整治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起,消除“三无电梯”46台,销毁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1129个;对照新出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全市在用特种设备重新进行了普查登记,确定378家企业为重点监控单位,积极推行“一企一档”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举办培训班15期,对1008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强化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7次,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启动了“BDIM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实现企业、检验、监管三方数据共享的一键式服务,全面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狠抓民生产品安全监管。监督抽查10类重点工业产品468批次,合格460批次,合格率98.3%,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对全市15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集中宣贯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督促34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作了产品质量安全自我承诺。开展农资、建材、汽配、儿童用品、絮用纤维制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12次,检查企业200余家,办结各类质量举报投诉案件16起,规范了企业生产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3.全面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夯实标准化工作。调整充实全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眉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意见》和《眉山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依托东坡饮食文化、青神竹编文化和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的引领优势,主导制定相关省级地方标准4项;“彭山葡萄”国家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第二年考核,“洪雅将军茶叶”等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考核验收;完成“眉山市农村敬老院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新增1项国家级“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物流、信访”2项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指导15家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7家企业获批采用国际标准9项,新备案企业标准30项、修订22项,新注册商品条码52家、续展151家。 (2)夯实计量认证工作。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眉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5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引导138家单位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开展节日市场计量监督检查3次,检查集贸市场、加油站等单位964家,抽检在用计量器具3679台(件)、合格率97.83%,抽检节日热销定量包装商品334批次、合格率97.31%;服务企业节能减排,开展锅炉能效测试21台,对18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审查66家。指导45家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获证实验室21家,指导整改缺陷项目155项。 (3)夯实检验检测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国家泡菜质检中心应急改造工程,目前该中心集产品质量检验、泡菜产业技术研究、质量宣传教育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省泡菜质检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下属4个技术机构已具备41个大类、1168个项目、1285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新投入210余万元加强工业产品检验能力建设,完成监督抽查和企业委托检验5030批次;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检定校准各类计量器具39091台(件);检验各类特种设备6297台(件),在用重点监控设备检验覆盖率100%;外派7名检验人员赴新疆巴楚完成12万吨棉花公证检验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检验责任事故。 4.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1)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扎实开展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形成了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注重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建立业务学习例会制度,开展业务培训12期,职工参训率达100%;积极开展局校合作,选派35名业务骨干到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机关63名公务员参加了“眉山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培训,培训学时近3000学时,参训人员100%考核合格,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局领导讲廉政党课6次,组织党组学习28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6次、党支部学习30余次,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着力从源头预防腐败,查找廉政风险点130个并确定了防控措施。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四个当天”工作制度,开展了“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聘请14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建言献策,严防“四风”反弹。 (3)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讲、科室负责人轮流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积极推进“三张清单”制度,清理政府责任清单32项、行政权力清单206项,并在行权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将9项行政权力集中到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全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764件,按时办结率100%,配合相关部门成功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人取得资格,158人通过年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整改依法行政突出问题2个;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考核验收。 (4)加强服务质监建设。持续深化“两走一对接”、“我为群众(企业)办实事”活动,党员先锋服务队先后开展“直联群众、双报到、精准扶贫、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志愿服务20余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群众106户,为联系村补栽脆红李1600余株,共计投入帮扶资金和物品14万余元;计量惠民服务队为集贸市场、乡村医院免费检定计量器具2800台件,惠民金额30余万元;特种设备安全服务队主动上门为园区开展安全技能培训5次、培训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一线操作手”95名,协助企业解决安全技术难题20余个。 二、部门概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948.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47.18万元,其他收入1230.1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2.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6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504.54万元。 2015年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94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2.8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 1504.54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504.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国家进行了人员工资改革调整;二是年中财政拨款追加项目,增加相应的收支。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8.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检验检测等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3.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6.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9.5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66.9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935人,共计支出9.50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单位领导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兄弟单位前来学习考察交流经验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6.47%,主要原因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辆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5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认证认可监管、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46.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78.90万元,其中货物类58.40万元、服务类20.5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有1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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