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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24 10:1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

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市统一定额;组织制定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主管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以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管理;草拟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5、主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

6、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负责眉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评估、交易、权属管理、白蚁防治、城镇房屋拆迁等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市场准入。

8、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9、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与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0、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11、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2、参与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具体工作。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建筑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4、贯彻执行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2017年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农民工进城入镇、农村土地、产城融合等方面的改革,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成城镇建设投入200亿元,全市新增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常住人口6万人,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2、充分利用“互联网+”,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指导企业分析市场,化解风险,研发产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加快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继续加大城市营销和房地产促销,深挖购房潜力,创造住房消费。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150亿元,新开工面积400万平米,商品房销售350万平方米。

3、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东坡区城南片区、太和片区和岷东新区等项目建设,加快东坡区西北片区、眉糖路片区和区县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申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市改造棚户区11451户,完成投资30亿元。

4、整合城镇建设资源,重点建设东坡区万胜镇、白马镇,彭山区青龙镇、牧马镇,仁寿县视高镇、富加镇,洪雅县柳江镇,青神县黑龙镇,丹棱县张场镇,打造示范,引领发展。2017年,重点镇确保完成投资2亿元,吸纳转移农业人口1万人。

5、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强力推进 “百园之市”建设,加快推进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进程,全面完成东坡大道道路整治工程、东坡湖污染治理截流工程南延段、文忠街、文定街等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1亿元以上。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7,199.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99.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199.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48.74万元,公用支出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47万元,项目支出13,437.6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762.21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437.67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以及承担的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类职务及任职资格评审、建筑市场监管、建设行业管理、建设行政许可、建设行政执法办案、招投标监管及从业培训、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和发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权属登记等房地产业管理、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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