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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4-26 16:16  市委宣传部 [字号: ] 打印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宣传思想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2016年末,在职职工42人(不含自聘人员),其中:行政人员27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收入和支出全部反映在预算中。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负责规划部署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眉山日报社、眉山广播电视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实施方针、政策领导;直属管理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市新闻中心、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管市三苏文化研究院;对东坡宋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宏观管理。

(二)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负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指导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形势政策教育、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公益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牵头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负责企业政工师队伍建设。

(四)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管理港澳记者来眉采访活动;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出版行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全市网络文化阵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督促指导全市互联网基础管理和依法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牵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活动。

(七)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艺作品创作;指导开展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

(八)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全市文化体制改革。

(九)指导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对区、县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研究宣传。

(二)巩固壮大主流舆论,营造改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四)强力推进文化立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五)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部门概况

市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092.57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81万元,医疗卫生3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8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文化发展、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947.9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宣传文化发展相关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9.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30.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4.5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2017年市委宣传部部门收支预算表

2.2017年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6日

附件一2017年部门公开报表.xls
附件二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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