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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减灾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25 15:28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情况

眉山市减灾中心是主管全市灾情收集、应急评估、决策咨询、信息平台管理、救灾物资储运、灾民救援、避难场所管理的民政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末在职职工10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临聘人员3人。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灾情收集、应急评估、决策咨询、信息平台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救灾物资储运、灾民救援、避难场所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四)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查询、宣传交流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求助对象的数据统计动态分析和社会求助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减灾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9.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97经费补助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9.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9.66万元,医疗卫生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2.97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7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救灾支出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139.66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139.66万元。

(二)医疗卫生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决)算数

项目

预(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49.9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139.66

二、事业收入

民政管理事务

128.66

三、经营收入

行政运行(民政)

71.66

四、其他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

40

拥军优属

民间组织管理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抚恤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8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1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81

医疗保障

4.81

行政单位医疗

4.81

事业单位医疗

城乡医疗救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

5.5

住房改革支出

5.5

住房公积金

5.5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149.9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149.97

支出总计

149.97


附件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139.66

82.66

57

民政管理事务

128.66

71.66

57

行政运行(民政)

71.66

71.6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

40

40

拥军优属

民间组织管理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7

1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抚恤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86

7.8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14

3.1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81

4.81

医疗保障

4.81

4.81

行政单位医疗

4.81

4.81

事业单位医疗

城乡医疗救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

5.5

5.5

住房改革支出

5.5

5.5

住房公积金

5.5

5.5

合计

149.97

92.97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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