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关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的说明 |
2017-10-20 09:29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关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情况的说明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未安排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16年也未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较2016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间及市际、省际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工作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无购置经费。2017年年初公务车辆保有量为30辆。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25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