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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
2017-10-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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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构。2016年末在职职工123人,其中:行政人员91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7人,控制数人员9人。退休人员12人。 二、工作重点 (一)服务眉山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三大发展战略”实施,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结合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度报告、预防教育宣讲等工作。 (二)推进法治眉山建设。深入贯彻“两法”,加大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规范和改进监督方式。强化自身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要加强和完善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案件管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机构的监督。依法努力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稳妥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着力解决新增职责履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办案监督。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行统一业务软件应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收支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为1993.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77.14万元,经费补助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199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04万元,项目支出3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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