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7-04-21 20:5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四位一体。2016年9月中心共有在职职工42人,退休人员2人,在职职工中:事业人员29人,人员控制数及临聘人员13名。 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为各类交易活动办理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二是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三是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各类中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提供条件;四是负责制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定,维护招投标交易场所内活动秩序;五是负责建立招投标集中统一平台各方主体信用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并做好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管理;六是承办市政府、市公管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工作打算 1、思路和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综合监管的要求,大力深化交易体制改革,实现效率、效益、效果“三效统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投诉处理、诚信建设等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实现规矩、规范、规则“三规合一”;坚持严管重罚、严查重处,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监督、监管、监察“三监一体”。 2、工作举措。 ——创新监管体制。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现有联席会议制度,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综合监管。二是转变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加强社会监督,引入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平台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建立项目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公安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下,加大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规评标和定标、阴阳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腐败案件。 ——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专家现场管理、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信用评级管理等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行政主管部门分行业对现有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研判,制定全市分类统一规范的交易文件范本及评标办法,规范交易文件制作,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完善代理机构抽取制度,制定规范模板,规范代理机构选择。通过完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完善电子信息化交易。一是统一平台电子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省级电子化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全市标准统一、一网运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电子化项目交易平台,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2017年底,建成全市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完善行政监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实现实时预警和纠错处置。二是统一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项目审核、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行政处罚等。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规范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备有序而相互协调制衡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制定并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3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2万元,医疗卫生,1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
【2017年财政局预算批复.xls】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