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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30 15:13  原市国土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于19978月正式成立,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城市土地经营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一个中心,三模创建持续深化。

三个模范创建统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群众权益维护、改革深化和制度建设等五大攻坚行动,创建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1)务实推进耕地保护模范创建,六个平台初具规模。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的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共同责任,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24.0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24万公顷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耕地保护六个平台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东坡区新划入城市周边基本农田7768.49亩,其余14县已划定城镇周边基本农田21852.25亩,划定经验全省交流;初步建成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平台20个、2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保护平台6个、40万亩,低效耕地整理示范区平台8个、农业专业合作社耕地保护平台7个、特色农业产业保护平台11个,累计实现耕地保护面积200余万亩,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

2)务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创建,五大模式亮点纷呈。严格落实土地规划和用途管控措施,多层次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创建和独具特色的示范创建活动,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不断提升。创新推进土地利用五大模式,完成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7宗,建成多层厂房企业9个,节约集约用地示范镇6个、示范园区14个、示范项目14个。出台《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创建工作,我市成功创建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经验做法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上发言交流。彭山区创建为模范县,东坡区通过模范县复核。

3)务实推进维护群众权益模范创建,四项权益全面规范。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国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国土管理全过程,群众权益维护更加高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5期,专题送法、国情教育活动21次。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征地拆迁信息九公开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数量、结果和人员安置做到了全公示;完成征地拆迁安置11265人,征迁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全面执行征地报批社保金预存款制度,历史遗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逐步化解,完成征迁居民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6006人。妥善做好涉访涉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13件,接访184453人次,化解信访积案要案19件,实现了零非访、零聚集、不出事目标。

2、推进三个服务,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以服务大局、服务产业、服务民生为方向,以土地报征、土地出让、规划调整、项目实施为重点,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要素保障作用,推动国土资源高效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1)服务大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强化土地报征,全年上报省厅建设用地62批次、3.17万亩,批回46批次、1.33万亩。合理出让土地,全市出让土地205宗、9762.11亩,完成土地出让入库收入98.99亿元,为市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和财力支撑。

2)服务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全面保障。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开发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加快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主要指标通过市政府审定后已下达执行。依法报市政府批准规划调整1批次、24.35公顷,申报省调整规划3批次、87.14公顷

3)服务民生,民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努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治理工程,完成避险搬迁安置46户,实施工程治理8处、应急排危除险31处。加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整理土地9.21万亩,新增耕地0.64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7.81万亩,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在全省2015—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中综合评分荣获第1名,201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国土资源项目中获得第2名。

3、落实三大举措,实现连续8年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

以地质灾害防治生命工程为抓手,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扎牢工作基础,坚持宣传引领推进地灾防治,加强工作督查保证工作落地,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精心谋划,夯实基层基础。成立汛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过拉网式排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499处,均逐一建立了工作台账,分类确定了治理方案,落实了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并竖立了警示标识。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全市共开展应急演练191次、参演10582人。强化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两卡”5802份,开展专题培训169次、参训9878人。健全市、区县、乡镇、村、社和隐患监测员6级监测预警预报网络,实行雨情灾情共享机制和部门会商机制,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动态巡查、信息报送制度。实施治理工程项目8处、应急排危除险31处。

3)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印发《关于市局党委委员联系区县局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6名局党委委员对各区县地灾防治工作进行包干指导,开展强降雨期间专项检查和隐患点工作督查156点次、应急会商54次,成功处置仁寿鳌陵张家山滑坡、洪雅洪川桐子杠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2起。

4)围绕四大重点,涉土改革不断深化。

以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为关键,突出抓好重点改革事项,为持续推进改革工作探索了有益路径,积累了丰富经验。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目前,市、县两级全面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全部实现了颁发新证,已累计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2833本、证明13054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快推进。今年,全市立项项目17个,挂钩周转计划指标704公顷;经省厅终验项目、市级初验项目各3个,取得挂钩周转指标56.85公顷

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东坡区退出宅基地140户,彭山区退出870户;彭山区探索制定了两权抵押贷款简易流程,境内7家金融机构推出抵押融资产品16个,有效破解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稳步实施。目前,全市已完成1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的立项及报省备案工作,涉及复垦地块2075个,规模指标538公顷

5、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统筹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规范运行管理,着力筑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基础,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1)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机制,出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试行)》,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件,答辩行政复议案件5件,参与行政应诉17件,开展案件审理31件,组织听证14件,协调裁决案件4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正在办理2件。清理行权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中涉及的权力类型、实施依据、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等,强化权力清理规范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2)行政许可项目严格办理。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受理建设项目预审13件、采矿权审批25件、“12345”热线受理交办4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3)动态巡查有序开展。全年巡查3992次,重点区域覆盖率达100%;强力处置巡查发现的非法占地32宗、139.95亩,切实地把违法行为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4)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扎实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连续4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厅评为示范单位。矿产资源、地籍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按照部、省厅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学纪律、照镜子、正行为专题学习月活动、查问题、亮差距、增责任、提效能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了三张清单、三项制度,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明显增强。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下设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眉山市地籍地政管理中心、眉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眉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眉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眉山市城区国土资源站等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眉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16年全局干部在职职工总人数142人,其中:公务员25人,工勤3人,参公管理人员29人,全额事业人员8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9821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217.54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5251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88万元,占5.57%;项目支出49584.27万元,占94.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98217.5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773.43万元,增长68.05%;支出总决算52514.15万元较2015年总计减少2680.24万元,下降4.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4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51.78万元,增长109.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22.25万元,占1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5万元,占1.02%;医疗卫生支出48.65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85.25万元,占1.4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6.03万元,占8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2016年决算数为8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61.55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8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及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0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8.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99万元,完成预算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70万元,完成预算6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8.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十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39.32万元,下降3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2万元,下降28.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57万元,下降34.07%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理,二是从2016年开始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开始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2.5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6万元,6.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70万元,9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1.93%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4.4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赴德国开展“农村土地规划整理与乡村景观保护专题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70万元,其中:

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执法用车2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0万元,较2016年预算107.50万元减少35.3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10.28万元减少38.08万元。公务车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系统统征、拆迁、颁证、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地质灾害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14批次152人费用1.53万元,教2015年决算数增加12%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90.4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82万元,比2015年增加12.82万元,增长3.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2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1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16万元。采购服务主要用于不动产中心数据整合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公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执法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7个,涉及财政资金48651.6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收入支出决算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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