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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30 10:24  市委统战部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委统战部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眉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职能是:

1、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牵头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管理相关干部及组织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发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市台联、侨联等有关统战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市级统战系统市委管理干部的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县委统战部部长、商会会长、党组书记。

6、调查研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的干部培训;负责统战史志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一、切实强化政治引导,全力推进多党合作

成功举办2期“同心大讲堂”,选派26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18名党外干部人才参加全市干部人才递进班培训。换届后全市配备25名党外干部担任乡镇长、副乡镇长。全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联会共举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30余次,组织150余人次学习考察。协助民盟市委、民进市委、民革市总支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中央统战部六局来川调研四川省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经验做法。

积极开展国企统战工作调研,支持成立民盟市委直属四川工商学院支部和知联会四川工商学院分会。分别在第二次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和全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暨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以市委办名义印发《2016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同市级各民主党派政党协商会议计划》。引导市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报告15篇,提交省政协提案11件、省人大建议2件,市“两会”上党外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议33件,占总数72件的45.83%,党外市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提交并立案的市政协提案139件,占总数202件的68.81%。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无党派知联会等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共作发言10篇。

支持农工党市总支争取到援助医疗设备资金3.8亿元。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莅眉考察灾后重新开馆的眉山三苏祠博物馆、三苏纪念馆并高度肯定援建工作。邀请四川欧美同学会·四川留学人员联谊会来眉举行“留学报国眉山行”活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引导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173.96万元,共投入531.53万元帮助联系村改善基础设施等。争取到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段海溪一行莅眉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积极争取到民盟中央“天行健公益行”项目捐赠13台总价值494万元的脑卒中康复治疗设备。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累计开展各类专题宣教活动93场次,教育干部群众7400余人,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命名50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动员市、县级部门为78户少数民族困难户提供发展项目87个,落实帮扶资金47.8万元。

扎实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专题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6万份,教育培训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6.7万余人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资金,用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宗教场所的重建或维修补助。组织开展非法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专项治理工作,清查出非法大型露天宗教造像1处。

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累计整治各类安全隐患70处,整结率100%。妥善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共处置化解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涉访涉诉事件19件,化解率100%,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总体和谐稳定。

三、发挥经济统战优势,积极服务眉山发展

组织我市16家民营企业赴成都参加“创新升级·香港博览”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6次,培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600余人次,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送法入企培训4场,参训212人次。按照换届工作要求,推动完成市、县工商联换届工作。引导非公经济人士通过“民企帮村”“结对认亲”等活动或载体,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共组织134家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101个,引导企业向联系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85万元,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03.1万元。向12位黄埔老人发放慰问金6万元。

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加强统战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新设立事业单位——眉山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机关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书记和2名支部委员。三是提升统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水平。统战信息被中央统战部《每日汇报》采用3条,被中央统战部网站采用5条,被省委统战部《四川统战工作》采用11条,被省委统战部网站采用53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57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76万元,占100%。

2016年眉山市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59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2万元,占74.98%;项目支出149.08万元,占25.0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95.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595.9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2.04万元,增长13.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2.04万元,增长13.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2.04万元,增长1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37万元,占9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2万元,占4.15%;医疗卫生支出12.64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18.17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9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19万元,下降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8万元,下降4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万元,下降61.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有5辆公务用车,2016年上半年有5辆,下半年因公车改革,单位仅保留1辆公务用车;2016年接待人数及接待批次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2万元,占8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占13.5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其中:

2016年初单位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因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宗教场所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2人,共计支出1.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24人次,共计3167元;接待其他市州部门54人次,共计6233元;接待招商引资34人次,共计5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委统战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4万元,比2015年增加0.1万元,增长0.0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成立市委会筹备期间办公用品购置。我部积极支持小微企业,采购所选供应商主要为眉山本地中小企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眉山市委统战部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2016年6月车改后保留公车一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反映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项):指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四川省眉山市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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