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9 15:08  市统计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住户、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三新统计、服务业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抓好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等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确保上级重要精神落地见效。  

2.切实抓好预警预测分析研判,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优质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4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召开经济形势预分析会议,深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供市领导参考。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报告42期,《统计信息专报》30期,22期得到市领导批示;编印《眉山统计月报》1600余份,《数说眉山》3000余份;上报各类工作信息200余条。  

3.切实抓好对上沟通协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提供统计支撑。全年,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相关领导20余人次莅眉调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改革创新等省级综合试点在眉山开展。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人口变动调查暨劳动工资培训、统计法治工作骨干培训、民营经济研讨会等在眉山召开。局班子成员30批次带队到省统计局汇报工作,争取省上支持。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投资与贸易科、能源环境统计科、人口与科技统计科、法规科、数据处理科、农村经济科、服务业科、统计执法支队。  

(二)下属事业单位1个: 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内设:综合科、农村经济调查科、城市经济调查科、社会事业调查科、社情民意调查科、普查业务科等6个科室。  

(三)现设有领导职位:1、领导班子成员核定7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1名)、总统计师(1名)。实有领导班子成员7名。2、正副调研员核定2名:实有副调研员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8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3万元,占100%  

2016年眉山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万元,占35%;项目支出556.5万元,占6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5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3万元,增长33.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4.3万元,增长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9万元,占9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0.5%;医疗卫生支出16.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2016年决算数为7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专项统计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专项普查活动(项)2016年决算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统计抽样调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4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2016年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万元, 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27.5%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时,由于要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未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但实际公车改革为20166月完成且单位保留1台公车,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超过年初预算。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控接待开支,经费支出较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5万元,下降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万元,增长21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只保留一辆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接待费增加主要是基数较小,同时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执法检查、调研、三农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6人,共计支出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局领导到眉山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统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市到区县统计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眉山市统计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眉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四川省统计局为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的平台建设等采购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统计局  

2017927  

四川省眉山市统计局(本级).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