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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09-28 15:44  市红十字会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红十字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工作。抓好“4.20”灾后重建项目实施,7个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抓好2个“博爱家园”项目实施。抓好失能老人项目实施,使其发挥好相应作用。抓好校园安全项目实施。抓好省红会眉山备灾仓库项目实施。充分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尤其是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现已竣工投入使用。协助省红会抓好眉山博爱康复医院进入司法程序后的相关工作。

2.救助工作。编印《红十字救助基金》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让广大群众尽可能知道救助基金情况,让有救助需要的群众获得救助,先后获得小天使等基金救助共计10人,救助金9万多元。先后募集款物3万多元,救助困难群众100多户,400多困难群众和学生得到救助。

3.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市红十字会结合全市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编印《应急救护与健康常识》普及培训资料,在机关、企业、超市、学校、社区,举办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班(会)70多期,共培训2万人,发放培训学习宣传资料20多万(册)份, 受益群众达到30多万人。通过办培训班和资料发放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4.持续推动红十字“三献”工作。每年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4”献血日、“12.1”艾滋病防治日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多万份,开展义诊活动4次,义诊义检人数2000余人次,积极推动无偿献血、骨髓捐献、器官移植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5.扶贫攻坚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面启动“五个一批”精准扶贫项目,重点是开展种植、养殖产业扶持,平均每户补助1000元以上,以保障6户21人脱贫。积极协助村委会实施土地整理,山坪塘修建,土地流转,产油基础设施修建等,投入项目资金3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10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1万元,占100%。

2016年市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1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6万元,占85.05%;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14.95%;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1.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万元,增长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8万元,增长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万元,占87.95%;医疗卫生支出8.31万元,占8.2%;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2.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职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3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94万元,下降79.2%,其中: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4万元,下降8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与去年决算数据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占6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3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4.20”灾后重建项目督导,向省红十字会汇报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5人,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11批次,85人,共计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红十字会领导检查“4.20”灾后重建项目和彭山区“博爱家园”项目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95万元,增长26.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一套保密文件柜和一套监控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红十字会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6年7月实行公车改革,我单位2辆公务车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用于备灾救灾救援体系建设、单位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职务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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