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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09-28 17:03  市委宣传部 [字号: ]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即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细胞创建。

2.负责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部署;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开展调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建好用好管好乡村学校少年宫。

3.负责制定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和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社会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和指导志愿服务组织阵地建设以及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典型评选为抓手,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仁寿县黄英入选“中国好人”,喻克伦等8人入选“四川好人”,马俊成等26人入选“眉山好人”。采用微宣讲方式,在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活动20余场。开展眉山市温馨家庭照片网络评选活动,参与投票数达14.6万,常态化开展每月“文明随手拍”曝光活动,微信粉丝达到2.2万。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微视频拍摄工作,通过讲故事、公益广告等多种模式展现道德模范的感人故事。二是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了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全面启动媒体和社会宣传,制发公益宣传凉扇8万把、购物袋5万只,制作户外大型喷绘广告120余处,发动市区近200个单位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创城氛围。完成61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年度考评,启动了新一轮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创建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召开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三是以立德树人为目标,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清明祭先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传唱”等主题实践活动,东坡区广济初中学生李佳入选全国十大“最美孝心少年”,王慧等八人入选全省美德少年,精心录制“童心向党”歌咏节目,参加全省展演。大力建设未成年人活动阵地,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4个,区(县)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3个,拍摄4部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题片在全省展播。支持东坡读书会常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精心编印《中华经典诵读·学生篇》和《中华经典诵读·市民篇》读本。四是以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活动,精心做好了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第八届中国泡菜博览会等节会的志愿服务工作。完善“眉山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新组建20支老干部志愿者服务队,新培育社会志愿服务组织18支,新建立社会工作组织3个,新成立了55支惠民电影服务小分队。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近1800支,志愿者人数约27万人。举行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000余次,为群众办事2万余件。组织实施了志愿服务圆梦“微心愿”活动,将老弱残幼等困难群体的需求制成心愿卡,号召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人士认领捐助献爱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491.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1.0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74.02万元。






    2016年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49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74.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91.0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74.02万元,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04万元,增长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27万元,占97.9%;医疗卫生支出3.71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办无公务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9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未成年人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6人,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凉山文明办及其各区县文明办系统一行等考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万元。主要是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7万元,比2015年增加17.71万元,增长3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文明办公有车辆0辆,因公务车用车改革,原有公务车收回。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346.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6年决算公开套表

2.公开“三公”经费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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