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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委群工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2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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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委群工部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市委群工部是市委主管群众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是市委群众工作的参谋部,内设6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的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涉及群众工作、信访工作重大矛盾和问题的排查;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及群众问题、信访问题的事项,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转办群众诉求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重点保目标。在全国全省“两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G20成都会议等12个重大会节和敏感时期,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未发生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圆满实现了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重点目标,通过实地督查和个案剖析,查找出6大方面25个问题,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改进、责任落实。 (2)突出难点化积案。对信访积案难案,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并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省信联办交办我市信访积案97件(涉法涉诉移交1件),息访95件。省委巡视组交办377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市领导接访日交办信访案件17件,办结率100%。市级自排信访积案104件,办结率100%。 (3)突出亮点重创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落实市级党政领导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责任制的通知》(眉委〔2016〕357号),对易引发集访非访和越级访的26个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逐一明确了市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化解时限。回应群众关切,创新开展“百案百评”工作,对100件信访案件从程序、实体、社会效果上进行交叉评查、综合评比,评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在市群众工作中心、彭山区、仁寿县开展“互联网+信访”试点工作,与市综治办共同印发了《关于组织网格员协助参与网上信访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300余件网上信访实行简易办理,有效提高了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质效。创新建立《重要敏感时段信访处置工作方案》、《市领导接访日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市政中心非正常访处置工作流程》等11个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4)突出党建抓队伍。以“两学一做”、“三查三促三争当”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五优一示范”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十大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制定了《部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二、部门概况。 市委群工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我部现有13名公务员,12名事业人员,2名临时用工控制人员,2名退休人员。2016年新进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3名,调出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委群工部本年收入合计683.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83.6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55万元,增长30.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0.35万元,增长20.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67万元,占9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5万元,占2.03%;医疗卫生支出10.65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占2.84%;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3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4.8万元,完成预算82.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视频接访项目未建设完毕,款项未完全支付,结转到下年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4.2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22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9.9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5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群工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5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33.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量减少且严格按标准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5万元,下降3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3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37.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量减少且严格按标准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信访业务监督检查,信访工作应急处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5人,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3月16日接待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一行考察学习,接待费575元;3月22日接待攀枝花群工部一行考察学习,接待费784元;3月23日接待重庆市信访局一行考察学习,接待费3243元;5月11日接待遂宁市信访局一行考察学习,接待费1183元;6月1日接待省信访局实地督查,接待费1595元;6月22日协助做好云南省信访局来川调研相关工作,接待费2664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群工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群工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7万元,比2015年增加4.63万元,增长6.3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群工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群工部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4(市委群工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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