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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8 09:30  市广播电视台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广播新闻播映电视,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新闻、专题、文艺传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转播,广播电视媒体广告业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策划重点宣传、战役宣传,提高广播电视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为全市社会经济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全市亮点工作,策划重点外宣,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提高在中央、省级广电媒体的重要时段、重要栏目播出稿件的质量和份量。

    2.进一步做好媒体融合发展工作。

    以建设眉山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为突破口,整合全台媒体资源,做好流程再造,实现传统媒体记者向全媒体记者的转型,做好融媒体技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升级扩容;切实打造眉山广电全媒体矩阵,增强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我台影响力。

    3.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建立符合全媒体采、编、播和经营、管理的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突出做好组织再造和以责定岗、以岗定薪,建立与全媒体融合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4.破解发展难题,推进转型发展。

着力研究产品创新、产业转型的制度设计,营造有利于鼓励员工在产品研发、产业拓展方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二级单位1个(眉山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现单位共有职工154人,其中:在编79人(全额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5人,差额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7人);电视台聘用人员:68人,派遣人员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本年收入合计228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4.54万元,占100%


2016年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本年支出合计2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13万元,占41.4%;项目支出1357.67万元,占58.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84.5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63万元,增长14.3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6.63万元,增长14.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0.14万元,占97.12%;教育支出4.4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万元,占1.14%;医疗卫生支出9.63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26.26万元,占1.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为:广播、电视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为(207040120704022070405207040420704992079903)等功能科目;2016年决算数为225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为:成人广播电视教育(2050404:2016年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016年决算数为26.36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2016年决算数为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预算9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85万元,完成预算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79.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8.87万元,下降17.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6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3.82%。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85万元,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万元,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85万元。主要用于记者外出采访\录制节目拍摄专题片和其他办公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126人,共计支出3.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与央视、四川电视台、区县电视台及其他地市州电视台的合作采访如眉山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省两会报道、张献忠沉银、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眉山产业发展等。接待费用共计3.19万元,其中住宿费0.5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专用设备(摄像机、录像机及其他摄录播设备);对外采购服务主要用于对节目采、编、播系统工程及软件维护等费用。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公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35.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项目有:文化产业发展(新媒体平台建设)、村村通维护、关爱节目、法制栏目、阳光问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反映本部门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类)…(款)…(项):指反映本部门用于举办成人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反映本部门在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4(款)0405(项):指反映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2017-09-13


电视台2016年部门决算公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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