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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8 19:16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

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生活管理、教育矫治、回归家庭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救助,应救尽救。全年共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临时遭遇生存危机人员2015人次,其中:男性1541人次,女性474人次;省内1356人次,省外659人次;救助未成年人106人次,老年人264人次,残疾人65人次,精神异常160人次,痴呆傻55人次,危重病6人次。

(二)人性救助,亲情服务。全年提供车票返乡1359人;护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和精神异常人员返乡656人次;提供餐饮18135人次,住宿6045床次,提供通讯联系1985次;发放衣物、鞋袜7050件,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12490件,充分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和生存权益。

(三)认真做好特殊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全年对125名救助人员提供了医疗服务,其中:门诊106人,危重病人6人,精神异常13人。对1名需重点照料救助人员开展社会托养,增强救助能力。

(四)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积极落实“托底线、救急难”的职能职责,加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全年开展主动巡查125车次,派员350人次,劝导服务流浪乞讨人员135名,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

(五)创新开展寻亲寻人服务。我站登记寻人服务248人次,帮助223人找到家庭和亲人。

(六)构建家庭暴力受害者“安全岛”。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眉山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我站挂牌。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19.5万元,对庇护中心进行了维修改造,购置了设施,提升硬件档次,加强文化布置。在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的同时,依托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队伍,向求助者提供法律咨询、心理抚慰、亲情关爱、协调处理等综合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7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救助管理站本年收入合计540.0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眉山市救助管理站本年支出合计5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3万元,占33%;项目支出361.95万元,占6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0.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40.08万元,增长100%。

注:2015年本单位未做决算无数据,2016年本单位初次决算,所以增长为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7.03万元,增长100%。

注:2015年本单位未做决算无数据,2016年本单位初次决算,所以增长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03万元,占10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决算数为427.02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92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4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58万元,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全年无购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8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眉山市救助管理站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40.0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 拟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4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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