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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8-03-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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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眉府办发〔2010〕48号),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抓规划落地。 认真做好《眉山市公路水路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与省、周边市、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衔接、沟通,做好规划对接工作,争取补助资金,调剂解决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等问题。做好市本级负责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各区县积极做好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2.抓项目推进。 以综合交通千亿大会战为契机,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眉山段、仁沐高速公路仁寿段,加快成乐高速公路扩容眉山段等重要项目建设,力争成宜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启动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青龙至视高段、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段、岷东大道永寿至青神城区段、工业大道G351线至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段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成高速公路100公里以上、新开工一级公路50公里以上、新建成一级公路50公里以上。 3.抓行业管理。 抓好公路养护、水路运输、安全维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治超等工作,继续实施好道路旅客运输“春风”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持续提升运输服务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便利、更加快捷、更加舒适的出行环境。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提供更安全的出行保障。 4.抓廉洁自律。 清风肃纪,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违纪案件查办,严明纪律动辄则咎。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现按照《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眉山市交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办发〔2017〕96号)要求,整合“眉山市公路管理局、眉山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设置“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整合“眉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职能并更名为“眉山市交通运输中心”;整合“眉山市地方海事局”职能并更名为“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眉山市航务服务中心)”;整合“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能,不再保留该单位;将“眉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更名为“眉山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截止2017年末在职职工585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参公人员76人,事业人员170人,编内聘用12人,临聘人员295人)和退休人员18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1,647,57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7,454.0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10,375,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35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收入15,225,124.00。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1,647,578.00元,其中:教育支出6,972,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0,951.0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08,206.00元,城乡社区支出172,545,000.00元,交通运输支出87,471,259.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162.00元。2018年交通运输局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122,002,5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13,396.00元,原因是驾培市场竞争激烈,收入有所减少;驾培基地和实训基地工程在2017年已基本完工;项目支出增加127,215,954.00元,原因是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加大。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608,954.00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200,328.00元,印刷费146,000.00元,咨询费170,000.00元,水费122,000.00元,电费372,500.00元,邮电费404,500.00元,物业管理费1,058,426.00元,差旅费4,475,000.00元,维修(护)费732,062.00元,租赁费50,000.00元,会议费313,500.00元,培训费565,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2,0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被装购置费160,000.00元,专用燃料费80,000.00元,劳务费559,120.00元,委托业务费170,000.00元,工会经费296,722.00元,福利费233,8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2,108.00元。 项目支出222,463,500.00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6,972,000.00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学生床上用品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220,951.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108,20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四)城乡社区172,545,0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发展专项工程建设,包括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 (五)交通运输支出87,471,25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市公路网规划和建设,客货运站场规划和建设,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海事管理等方面支出,以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更加畅通的交通网络。 (六)住房保障支出1,330,162.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4,225,248.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11,648.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00,000.00元,办公家具购置87,600.00元,车辆保险购置306,000.00元,工程建设9,820,000.0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9.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28日 |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205]眉山市交通运输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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