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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眉山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8-02-2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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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主要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职能。共青团眉山市委由中共眉山市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眉山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青联、青企、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眉山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意见,对眉山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6、参与制定眉山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机构和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提高新媒体影响力。紧扣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广泛开展“眉山故事少年说”、“铭记两史,践行三爱”、“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青少年关爱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和网宣员队伍建设,大力建设 “青年之声”、微博、微信、眉山青年网等平台,传递正能量,开展网络舆论引导。 (二)扎实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举办眉山市第三届青年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带动广大青年参与、关注活动。继续推进“贷动青春”眉山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深入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继续开展“新年心愿,青春微力量”大型暖冬公益活动,帮助贫困孩子们完成新年心愿。加强对联系贫困村帮扶,大力帮扶洪雅县中山乡西庙村、花溪镇塘坝村脱贫致富。 (三)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开展樱花节、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历史村落的未来国际会议、泡博会等大型会节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学雷锋”、“防艾”、“国际禁毒日”、“春运志愿服务”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泛联系全市社会组织,购买“爱我东坡湖,护我东坡岛”、“亲子读书活动”等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各类关爱帮扶活动,关爱重点青少年。积极开展市青联活动。开展“青春之约 浪漫眉州”单身青年交友活动,为单身青年搭建交流平台,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交友观。 二、部门概况 团市委内设办公室、组宣部、青年发展部、学少部,下设关工委办公室。2016年12月在职职工11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1人,人员控制数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共青团眉山市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14472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4472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12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183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625元,住房保障支出80714元。2018年团市委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8755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450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0000元,原因是增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费用。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共青团眉山市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和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关爱和教育、服务青年、青年志愿者、新媒体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 基本支出1415489元,是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0000元,印刷费1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10000元,会议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00元。 项目支出2729240元,主要用于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关爱和教育、服务青年、青年志愿者、新媒体及信息化建设、绿海明珠等项目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811207元,主要用于团市委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82183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三)医疗卫生70625元,主要用于团市委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0714元,用于团市委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0000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8年2月26日 |
【2018年团市委三公经费情况.doc】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157]共青团眉山市委.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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