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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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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全市能源的行业管理;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全市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566亿元,同比增长1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8、2.1个百分点,与市下目标持平,居全省前5位;工业对全市GDP贡献率突破56%,拉动全市GDP增长4.4个百分点以上,引领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全市完成工业投资400亿元,完成更新改造投资295亿元,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投资总量和增速居全省第一方阵。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83个,其中:31个省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53.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3.8亿元的159.2%;3个列入全省56个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8.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亿元的102.5%;4个省政府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6.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3亿元的406.1%。 全年,全市“4+4”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326亿元,占全市比重达到85%,支撑全市工业转型提质、稳步发展。 全年重点培育的36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亿元。2016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608户。全年新增小微企业420户。盘活33户闲置企业,盘活土地1149亩,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30.3亿元。我市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并入围2016年四川十大改革转型发展案例。 全年,全市完成技术创新投入12.08亿元,完成市下目标的130%;全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总产值335亿元,占全市比重达21.5%。 全年完成通信基础设施投入5.2亿元,电信业务总量增速达25.8%,4G用户达60万户,光纤用户突破30万户,新增4G基站793个,中心城区实现4G全覆盖,“宽带乡村”试点从仁寿县扩大到两区三县,眉山市全光网城市全面建成。按照“数字眉山•智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草拟《眉山市大数据中心云服务资源管理办法》和《促进眉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眉山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启动眉山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咨询机构公开招投标,推动过渡机房上线试运行,全力服务保障华为大数据中心落地建设。中车眉山公司入选全国“2016年度两化融合突出贡献单位”十佳单位;德恩精工、立白实业成功申报2016年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数量稳居全省第二。天府新区彭山青龙“智慧园区”项目已上线,视高数字园区项目已完成第一阶段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全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0%以上,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业节水同比下降5.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出台扶持政策激励稳增长。用足用好2亿元规模的市工业企业应急临时周转资金,累计为21家工业企业办理46笔转贷,转贷金额9.7466亿元。兑现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激励500万元,“开门红”激励937万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三是对上争取成绩突出。全年,经信系统为135个项目争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突破1亿元。四是助企解困取得实效。常态化开展“两走一对接”,实施台账式帮扶,共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困难和问题200余个。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147户重点企业参加“创新升级·香港博览”、第十六届西博会等大型活动;编制《眉山市工业企业产品目录》,召开全市上下游产业产品对接展销会,现场组织73户重点企业集中展示优质产品,组织65户重点企业签订采购协议,涉及金额20.2亿元。五是生产要素保障到位。全年,全市享受各类优惠电价政策工业企业100余户,占全省10%;优惠电量25亿千瓦时,企业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电价0.2元,为企业节约成本近6亿元。千方百计做好启明星铝业兼并重组综合协调,关键支撑政策获得省经信委大力支持,第一时间以正式文件明确电解铝未来三年0.25元/千瓦时电价和36亿千瓦时电力优惠政策,为我市承接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拨款补助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94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9.83万元,占94.3%,年初结转和结余111.1万元,占5.7%。(饼状图) 2016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9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15万元,占55.4%;项目支出865.78万元,占44.6%。(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40.9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8.98万元,增长39.1%。(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8.98万元,增长39.1%。(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59万元,占3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5万元,占1.7%;医疗卫生支出22.17万元,占1.1%;节能环保支出11.5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2.63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09万元,占58%。(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5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4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制造业(款) 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5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机关服务(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3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 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82万元,下降1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2万元,下降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21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3%。(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委内公务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20人,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眉调研、检查和其他市州来眉交流学习及区县经信委部门工作汇报。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84万元,比2015年增加208.53万元,增长1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458.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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