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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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4-14 16:26   市文化旅游局 审核人:

郑学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岩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的建议》(第8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岩寺摩崖造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凿于唐初时期,是四川省内较为早期的佛教造像石刻群,现仍保存有唐宋以来摩崖造像68龛和历代名人题刻161则。其所在地中岩寺,早期为著名佛教圣地,面积25.8平方公里,古与峨眉山齐名,“岩壑胜景,不减峨山”,有“先游中岩,后游峨山”之说,是北宋大文豪苏东坡求学和初恋的地方,享有“西川林泉最佳处”“川南第一山”等美誉。

近年来,眉山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一心三地”目标,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活化、教育传承、转化利用等方面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三苏文化东坡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设文化强市,打造坚定文化自信的“眉山载体”。中岩寺摩崖造像是我市重要的三苏遗址遗迹地,是东坡初恋地“唤鱼联姻”千古佳话之处,加强对其维护修缮、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涵养城市文明、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眉山石窟寺保护科学性研究。由市级部门牵头,建立眉山市石窟寺保护管理和研究协作机制,制作统一标志,定期召开石窟寺保护专家会、培训会等,提高各区县文物部门石窟寺保护的专业性。”

办理情况:在石窟寺保护管理协作机制方面,2024年《四川省加强石窟寺联合保护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省、市、县、乡、村、管护员六级石窟寺联合保护网格化体系,压实各级石窟寺“包保”责任,已从省级层面初步具备精细化保护管理协作机制,我局将督导抓好落实。在研究协作机制方面,市级将依托省地合作共建的“考古工作站”,合理利用具有“科技考古”背景的专业人员,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的技术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省市县合作力度,打造区域石窟寺重点保护研究基地,加强石窟寺保护管理、安全防范、展示利用等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石窟寺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对上争取积极对上争取国家和省级发改、文物等部门支持,在文物保护规划、方案设计、文保项目、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落户眉山。同时,将中岩寺摩崖造像保护作为三苏祠“专精特新”项目争取大力扶持。”

办理情况:历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对上争取工作。由于文物保护项目具有特殊性,必须顺应文物保护规律,科学合理审慎实施,我局始终要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家底和保护需求,因地制宜,实施求是,提前谋划好文物保护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坚持“谋划一个、入库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优化夯实项目储备,争取更多文物保护资金项目落户眉山。近2年,全市成功争取中岩寺摩崖造像及题刻危岩体加固、冒水村摩崖造像加固工程等21项,争取到位资金5482万元。其中,青神县成功争取水井湾摩崖造像环境整治、中岩寺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等5项,争取到位资金1388万元,项目争取个数和资金总额均在全市前茅。下一步,我局将悉心指导青神县加强政策对接、精准谋划,全力争取国省文化传承发展项目资金。

三、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文物活化利用对于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文化保护利用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物数字化保护。讲好文物故事,通过有效宣传增强大众文物保护意识。”

办理情况:创新拓展石窟寺展示利用是讲好石窟寺故事、传播眉山声音的重要抓手。我局坚持以保护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把具备开放条件的石窟寺纳入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先后成功将仁寿县石窟艺术连片区域和中岩寺摩崖造像纳入四川省第二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名单和“东坡行旅—中国文物主题游径”眉山城市单元建设,建成仁寿县两岔河摩崖造像石窟文化微景观,切实发挥石窟寺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和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石窟寺本体保护

树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观念,依法履责、尽职尽责,系统做好石窟寺保护工作,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有效遏制文物病害。分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密安全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严查违法行为,筑牢石窟寺文物安全防线。

二、加强石窟寺合理利用

加强对石窟寺历史文化底蕴、文化内涵的研究和阐释,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云展览、数字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拓展石窟寺展示利用。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串联线性石窟寺文物资源,将更多石窟寺点位纳入四川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川渝石窟寺文物主题游径乃至东坡行旅—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

三、加强石窟寺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培训,全面提高文物保护从业素质和文物安全防范技能。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业务骨干培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基层从业人员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培育石窟寺保护志愿者团队。

四、加强石窟寺资金投入

完善国家引导、地方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经费投入渠道。督促区县将文物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文物本体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文物看护员聘用等保障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同时,积极包装各类文物保护项目,多方争取文物保护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7日    

(联系人:黄桥;联系电话:187283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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